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诉法查封具体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除了属于人身伤害类的还是财产侵权类的必然都会涉及到后期的物质赔偿,所以法院在事先为了预防利益相关人逃避赔偿责任而将自己的财产藏起来,就必须事先就对相关的财产进行查封。那么,刑诉法查封具体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诉法查封具体的范围是什么?

查封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的一种,是指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公安检察机关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有当事人问及公安检察机关的查封权限问题,尤其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家属,担心出现超范围查封的状况。如何准确判断公安司法机关的查封权以及如何救济至关重要。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查封、冻结等方式固定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产和物品,包括:

(一)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二)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

(三)其他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物。

而且,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首先,严禁在立案之前查封、冻结财物。其次,查封涉案财物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民航等有关部门协助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明确查封财物情况、查封方式、查封期限等事项,送交有关部门协助办理,并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再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对于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侦查机关也不得擅自处置。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以外,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作出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赋予了当事人的救济权,即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的,或者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因此,在办案过程中,要针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把握侦查机关的查封权限及正当程序,才能寻找到正确的救济方案。
综上所述,查封并不是法院任意就可以将被告的财产全部纳入在范围之内的,因为被告作为公民是享有自己支配合法财产的额权利的而不能被法院一概的认为是与犯罪有关的财产。若是发现法院查封行为侵害自己的合法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相关内容:

·洗黑钱属于什么罪
    洗黑钱属于什么罪洗钱在现在的经济社会中已经成为一种广为人知的犯罪行为,字面上来讲洗黑钱是将脏了的钱洗干净的行为,但脏钱多指的经过一些不法的手段的得来的钱,例如贪污、贩毒、抢劫之类的犯罪行为,然后犯罪人将他们获得的钱财通过银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非法的加以转移、兑换、购买金融票据或是直接投资等行为,是这些非法所得到的脏钱压缩、隐瞒它的真实来源和这些钱所属的性质,让后经过了这些程序,脏钱就会变成犯罪人的...


·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
    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 一、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 刑拘期限不算当天的,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来计算的。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 (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


·传销罪涉案金额180万判几年
    不是按传销所得金额判刑,而是按责任判刑,分为组织策划、介绍、胁迫、诱骗等。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


·斡旋受贿罪的两个问题如何理解?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人情往来、交际应酬等活动,特别是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心中时刻要有一杆秤,什么是正常行为,什么是职务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的行为就属于受贿,受贿罪有交易受贿、投资受贿、赌博受贿等多种形式,斡旋受贿是其中一种,那么,斡旋受贿罪的两个问题如何理解呢?一、斡旋受贿罪的涵义关于斡旋受贿罪,最早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


·两个人斗殴拘留多少天,怎样处理
    两个人斗殴拘留多少天,怎样处理一般情况是五日到十五日不等的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拒执罪刑期是多长时间?
    如果说有一个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没有履行,并且是有能力履行义务的话,这样的行为其实是违法的,我们国家对于这样的行为是有拒执罪的规定。拒执罪的刑期是根据数额来定的,在一万元一下是会拘留十五日,有故意毁坏隐藏财产的行为是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


·网络诈骗6万怎么判刑和处罚
    网络诈骗6万怎么判刑和处罚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快的不断发展,网络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便利,但由于网络上一些不法分子使用网络的便利进行诈骗,让很多人深受其害。我们知道,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那么,网络诈骗6万怎么判刑和处罚?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


·关于网络诈骗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网络诈骗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在新兴科技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网络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工具,但是在使用网络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弊端,如果人们没有成立在网络中防范意识就会使得某些坏人有可乘之机,进行一系列的诈骗活动。为了阻止更多的犯罪行为出现我们下面来了解一下关于网络诈骗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


·虚假诉讼罪归是哪类罪名
    虚假诉讼罪归是哪类罪名虚假诉讼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根据刑法规定,虚假诉讼罪以“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作为入罪标准,以“情节严重”作为法定刑升档标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3条在明确上述定罪量刑标准时主要把握了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注意惩治犯罪与保护诉权并重。有观点认为虚假诉讼罪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并被受...


·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2023
    ?一、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罪犯的起始刑期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


·违反刑诉法不提供证据怎么办?
    一、违反刑诉法不提供证据怎么办? 原刑诉法规定,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规定(一)对犯罪事实的“确实、充分”标准做了具体的解释,其中一点是“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论”。但按照证据裁判原则,案件事实是根据证据所认定的事实。由于证据信息的局限性,以及受事实认定者的影响,其结果很难不会出现认识误差。同时案件事实是一种“过...


·强奸罪犯罪特征包括哪些
    强奸罪犯罪特征包括哪些 一、强奸罪犯罪特征包括哪些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