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宝宝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二、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三、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四、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综上所述,离婚孩怎么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收入,抚养具体需求以及社会需求环境来具体计算。同时,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走法律途径,依法取得抚养费进行孩子的抚养。通过我们的讲解希望您能够清楚地认识到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同时也希望您能够珍视婚姻,且行且珍惜。


相关内容:

·离婚后怎么证明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后怎么证明小孩的抚养权? 一、男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用的,当然这个抚养费用的姐夫需要根据女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


·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一、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民法典》生效后,《民法总则》就废止失效了,关于追诉抚养费的规定,《民法典》中相关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


·离婚和撤销婚姻的区别?
    1、 离婚与婚姻的撤销,从表面上看都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实际上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tjlytel}}>   第二,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


·一、离婚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可以吗?
    一、离婚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可以吗? 不建议做,因为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婚内财产转移给父母可以追回。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


·破坏军婚判几年,如何处罚破坏军婚罪?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破坏军婚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有相关行为,无论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一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破坏军婚判几年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解答。一、破坏军婚判几年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可见...


·登记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方式包括诉讼离婚与登记离婚两种。那么现实中,夫妻可以登记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呢?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而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登记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登记离婚必须符合的实质条件有: 1、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


·一.离婚财产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


·新婚姻法保护婚前财产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很多婚姻财产纠纷都是由于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以及共同财产的认定不太清楚。因而,我国《民法典》对于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以及共同财产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民法典》保护婚前财产有哪些规定?今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有关婚前财产的相关知识。 一、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 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


·诉讼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诉讼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诉讼离婚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离婚需要多少律师费用
    离婚需要多少律师费用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离婚律师案件收费起步价的中等价位一般在5000-10000左右,因此,如果律师起步价开价在5000-10000元范围之内,本律师认为都应当算是非常合理的。至于请哪...


·没结婚彩礼钱返还给男方吗?
    没结婚彩礼钱返还给男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