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

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嫁妆,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各个地方,尤其以农村颇为流行。感情不和分手或一方悔婚,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分手后彩礼能要回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什么是彩礼?
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后,按照当地风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因此,若当初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为了与对方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必须给付,具有明显的地方习俗性,属于彩礼。
二、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以认作彩礼吗?
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以认作彩礼吗?根据上文所述,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的现金和财物,表示双方愿意结婚的诚意。若一方的给付不是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的,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时,是一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的性质。
三、感情不和分手婚前给女方的彩礼能要回吗?
感情不和分手婚前给女方的彩礼能要回吗?在一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向对方支付了彩礼,现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欲分手或离婚,在具备三种情形下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给付的彩礼,对方应当返还:(一) 只有结婚的约定,即只是订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方应当返还彩礼。(二)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有的地方认为举行结婚仪式后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现要离婚,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对方应当返还。(三) 因一方婚前给付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时绝对困难的,即由于一方彩礼给付,使自己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财物是不能认为结婚彩礼的,仅仅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财产赠与。因此,如果日后涉及到彩礼纠纷,那么男方是不能要求返还这部分财产的。
相关内容:

·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一、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


·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对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庭,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如今很多人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可能就会有孩子。未婚生子的这种情况,在当今社会还是比较普遍的。但是既然没有结婚,婚姻关系就是没有保障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一、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遵照以下原则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


·国家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用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6% 10-50万元的部分5% 50-100万元的部分4% 100-500万元的部分3% 500-1000万元的部...


·子女探视权的特征有哪些?
    子女探视权的特征有哪些?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视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


·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起诉离婚的时候,多数都是因为夫妻之间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产生了争议,就不得不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而此时无论是对原告还是对被告来讲其实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时原告要注意什么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事实婚姻是无效的婚姻吗?
    事实婚姻是无效的婚姻吗?事实婚姻不一定是无效的婚姻,若是事实婚姻满足了其中以下的情形,就属于无效婚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必须是男女双方异性的结合,同性之间不能成立婚姻,只能是同居,这是由婚姻的自然属性所决定。至于男女双方以前是否有配偶...


·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后可能一方身体上会出现什么问题影响夫妻的正常生活,甚至还有因为出车祸而变成了植物人的情况。那要是实践中,丈夫变成植物人了,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甲方于年月日生育了小孩,系双方的小孩,现双方同意小孩由甲方携带抚养随甲方生活。二、乙方自愿支付小孩抚养费元,乙方在年月日前支付元,余下分付清,每年支付元,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抚养费必须作为专款用在小孩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开支,不得挪作他用,甲方不得另行再向乙方提出其它要求。三、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乙方按协议履行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况下,甲方和其家人...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可以。根据生活环境和经济水平的变化,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生重大疾病等突然情况,亦可要求另一方支付应付费用。 (一)、增加抚养费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为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
    婚前财产公证越来越被大众接受,而此时进行的往往是关于婚前财产协议的公证。不过,虽然能接受公证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了解办理程序的人依然很少。那到底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理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应当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定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 ?我们都希望有一段美好的婚姻,但是如果两个人必须走到离婚的地步,也是需要好好的处理好财产的分割的。那么,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呢?我们该如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呢?一起跟着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1、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离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办理的离婚。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