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停止执行死刑是如何

我国是一个法治大国,对我国的社会治理和案件审理都有着较为严格的法律规定。特殊是在刑事案件的审理时候,我国法律严格规定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都应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停止执行死刑的解释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司法解释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出现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司法解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继续执行死刑;认为可能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司法解释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命令签发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出现的,应当立即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并将有关材料移交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应当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对于依法已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司法解释还规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处理的不同情形:确认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依法改判;确认原裁判有错误,或者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依法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确认原裁判没有错误,或者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裁判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原核准死刑的裁判,并由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此外,对于下级人民法院报送的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死刑裁判的原合议庭负责审查,必要时,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案件在判决后,执行死刑时产生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原判决判定有错误的或用重大立功表现的影响议案裁定执行的案件,我国法律规定应停止这类死刑的执行。



相关内容:

·刑罚裁量的主体是什么
    刑罚裁量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刑罚裁量简称量刑,指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处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量刑时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大小和刑事责任轻重,决定对其是否适用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量刑的决定权只能归属于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行使刑罚裁量权。《刑法》第61条对于犯罪分子...


·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是否可以?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是否可以?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是不可以,因为一个案件如果要想经过最终的法院的审理的话,那么前期的一个步骤的话,就是由检察机关来提起诉讼,因此刑事案件的话,是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除非说有一些当事人自诉类型的案件。很显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


·职务侵占罪批捕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批捕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批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而检察机关一般是会批准的。批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


·危险物品肇事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其实在您的日常生活当中,当说到危险物品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表示并没有怎么接触过,也不是很了解,所以说当说到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时候,您就更加的不了解了,不仅仅是对该罪的主体,甚至是内容,那么什么是危险物品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犯罪主体是什么呢?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从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况看,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什么不同?
    我们您对于民事诉讼法的了解其实有着一定的基础,因为民事诉讼法是和我们生活最相关最贴切的。所以说我们就对别的法律有所忽视。就比如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其实对我们的生活也有关。那么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什么不同呢? 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民事诉...


·故意伤害罪轻伤赔偿标准及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罪轻伤赔偿标准及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犯罪中涉及到的赔偿主要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抚慰金、营养费等等。而此时也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中的规定,一般是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故意伤害罪致轻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


·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公安机关抓获毒品贩卖组织的新闻,对毒品贩卖的罪行在我国刑法中有详细的说明,毒品不仅会消耗吸食者的大量财富,还会摧毁吸食者的意志,破坏受害者的身体,最终走向家破人亡的结果,因此国家对毒品是严令禁止的,那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贩卖毒品罪”(未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四...


·犯了私分罚没财物罪怎么判
    犯了私分罚没财物罪怎么判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如何认定私分罚没...


·金融诈骗一万怎么判刑
    诈骗1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


·并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地方,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一些纠纷,都希望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以至于法院的案件堆积成山,法院的工作压力巨大,并且司法资源短缺,针对这一现象,法院一般会将案件相似或相同的并案处理。那么并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的条件是什么?并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对于并案处理并没有特别规定,只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


·中国对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犯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等等。3、非法出卖、转...


·刑法是如何定义破坏监管秩序罪的?
    让罪犯失去自由并由专门的机构来监管是为了让罪犯能够反省自己的错误,但在实践中也总会出现屡教不改甚至在监管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违法行为并破坏了原本正常的秩序。刑法上将这种行为定性为破坏监管秩序罪,下面来看看刑法是如何定义该罪的? 一、刑法是如何定义破坏监管秩序罪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破坏监管秩序罪定义、量刑】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