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23新婚姻法债务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债务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债务规定是什么

(一)、怎样认定个人债务

对于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系个人债务,关键还是看证据。夫妻共同债务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负债务。所以,举证个人债务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证明该债务不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面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不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好证明,不再赘述。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债未用于共同生活可从两方面证明: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

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如果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并与夫妻中的一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清偿。

由此可知,个人担保因其未用于共同生活,一般不宜推定为共同债务。另外,在《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加重了举债一方的证明责任,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众所周知婚姻决定着一个家庭的幸福,那么在对于有关婚姻债务方面上又有着十分重要的规定那么在对于有关婚姻上的债务规定上又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


相关内容:

·行政处罚三十七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三十七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三十七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借钱的现象在生活中是经常可以看见的,很多人还因此发生债务纠纷
    借钱的现象在生活中是经常可以看见的,很多人还因此发生债务纠纷。个人债务有自己承担就好了,但是有些特殊情况就需要具体分析了,如夫妻债务,那么老公欠钱老婆要还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老公欠钱老婆要还吗 老公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婆是需要承担债务的;但是老公借钱不是用于共同生活,那么属于个人债务,老婆是不用承担债务的。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


·欠钱不还把我删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把我删了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把我删了怎么办? 1、遇到欠钱不还、并且删掉了微信的事情,债权人要搜集和保留欠款欠条等真实的证据,在多次文明催讨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假若债权人浪费和拖延时间,让诉时效过期,事情就比较麻烦的了。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的经济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报警了也不会得到解决,这样的事还是找法院。以后借钱出去之前,应该做好风险评估,谨慎处理。...


·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生活中非常多的民间借贷行为,因为一些人资金周转有问题,所以就会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钱。那么关于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规定是怎么样的?如果借款当事人对逾期利息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如果没有规定,由法院主张责任。法律如何规定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减少其财产的行为提出撤销的诉讼,以保证债权的实现。对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我国法律有相关的明文规定。那么,您知道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吗?下面,我们和您一起进行了解。一、债权人撤销权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


·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
    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欠条的格式是有严格的要求的,发生纠纷的时候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际中还是很多债权人粗心大意忘记写名字,那么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 这个欠条书写有瑕疵,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确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以此主张权利。 二、瑕疵欠条的补救 (一)对于条据内容和形式欠缺的补救 一种方法就是事后以书面...


·刑拘转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是什么?
    刑拘转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是什么?刑拘转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是刑事诉讼法中第75条规定,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二、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


·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
    从民事行为能力上讲,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多数的民事活动都需要有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但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而未成年自身又没有偿还能力时,债权人能否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讨债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二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借钱不还的经历,就要坚决拒绝。不要因为赚取利息或者不好意思拒绝而盲目借款给别人,不然最终吃亏的是自己。(二)借贷关系的确立必须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不要顾及人情、关系等因素,一定要让借款人当面写清合同或借据,并写明借款人、借款金额、用途、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内容...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 涉税条款主要体现在合同的形式条款和结算条款上 1、在形式条款上,需注意: 详细信息栏: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放在详细信息栏; 核对合同上的签章与公司名称是否一致。 2、在结算条款上,需注意: 谁向谁付款(纳税人); 何时付款(纳税义务时间); 付多少款(纳税金额); 提供什么发票(抵扣税额)...


·滨州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如何选择?
    滨州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如何选择? 在滨州,只要是做生意,都要签合同,那么公司或者个人如果遇到由于合同导致的法律纠纷,合同里面涉及到债权债务的法律纠纷,应该如何通过寻找当地律师事务所聘请一个靠谱的律师为自己维权,今天为您解答如何选择滨州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一、选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了解哪方面 (一)基本资料。 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前,要先考...


·借钱还一部分钱重写借条是必须的吗?
    借钱还一部分钱重写借条是必须的吗?1、借钱还一部分钱重写借条不是必须的,若是不重写的,可以要求债权人出具收条。2、借款日期到期也不一定要重新写借条,但是这个时候债权人必须要书面向他追讨包括但不限于发律师函催告还钱、到法院起诉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不催告的话,债务可能会过诉讼时效。一定要在3年之内协商解决好债务纠纷,不然可能追讨就没有法律的支持了。二、借钱还一部分剩下的钱如何写起诉书1、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