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网络贷款不还会坐牢吗?

网络贷款是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贷款方式,因为放宽时间快、手续简单、不用提供担保,受到很多年轻人都青睐,并且很多时候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就能够很快的拿到贷款。但网络贷款的利息往往也是比较高的,于是有的人在贷款之后出现还不起的情况,那此时网络贷款不还会坐牢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网络贷款不还会坐牢吗看具体情节。相关罪名主要有:违规贷款罪,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主要区别是:是否有还款能力拒不还款,是否存在恶意逃债,是否有骗取贷款的故意,是否存在预谋,是否提供了虚假资料,是否申报了不实的用途等等。如果达到相应的条件,是可以入刑的,比如贷款诈骗罪,最高刑,无期徒刑。如果有贷款,长期欠款,建议及时联系贷款行,部分偿还,或协商分期还款。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小额贷款不还会不会坐牢?总之,小额贷款不还的话,一般来说是不会坐牢的。贷款逾期一两个月的话,银行不会立刻就起诉,一般会先打电话来催借款人还款,还不行的话,银行会有专门的人出面跟借款人沟通商量的,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建议您在这个时候要积极的与银行一起协商怎么处理贷款逾期,比如将还款期限延长,减少每月还款额度等。这样的化银行就不会起诉你。如果你既不能正常还款了,态度还不好,特别不配合的话就会被起诉,但还不至于坐牢。但是如果是法院判决后有能力还款而不还款,那法院会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小额贷款不还最终会被银行起诉,并纳入征信“黑名单”。一旦纳入黑名单,想要进行贷款买房,是很难的。如果被银行起诉的话,法院判决以后,是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因为这属于债务纠纷,而并没有被上升到刑事犯罪,自然也就不会对行为人判刑处罚。但如果此时情节有异常情况,那么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可能涉嫌的罪名就包括了贷款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等。



相关内容:

·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


·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怎么办?
    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常常发生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纠纷,这种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合同也是《合同法》中规定的一种重要内容。那么什么是恶意串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债权的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对其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在此为您解答。 一、概念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债权的合同,是指当事人故意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的债权的合同。比如,债务人与恶意第三人通过合同...


·借钱没确定利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借钱没确定利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一、借钱没确定利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1、当事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 按照《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贷规矩,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但是要是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就应当支付利息。 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


·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一、撤销权有时效吗 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


·罚款和罚金都属于刑事责任吗?
    罚款和罚金都属于刑事责任吗?罚款和罚金并不是都属于刑事责任。罚金,是一种刑罚。民事责任是为了赔偿损失,行政责任的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可能同时出现,但行政处罚一般不会再同时出现,行政处罚只解决触犯《行政管理条例》,但不触犯《刑法》的问题,触犯了《刑法》,就不是行政处罚能替代的了。二、 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哪些情形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


·分手后男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分手后男友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的了。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把债务的财产信息向办案人员及时提供,由法官决定采取拍卖或扣划的手段依法处理。要坚持依法讨债,不能以极端和过激的行为与债务人发生意外事件...


·夫妻离婚男方赌债需要女方承担吗?
    夫妻离婚男方赌债需要女方承担吗?男方的赌债属于其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清偿债务。主要有以下理由:1、赌债是非法债务的一种,法律是不会保护的,债权人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债权;2、根据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负的赌债、因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主张这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夫妻另一方清偿债务。因此,离婚后,男方的赌债女方没有清偿的义务。债权人不能向女方主张债权,如果使...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


·供货商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供货商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一、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


·企业债务融资有什么风险
    企业债务融资有什么风险 一、企业债务融资有什么风险 (一)公司的债务融资会降低公司投资能力,控制其无限的投资冲动,保护投资者利益。 当公司有较多经营盈余时,股东一般希望能将盈余资金以股息的形式返还,而经理人一般愿意用来投资。即便在投资机会较少时,经理人也希望去兼并和收购扩张,以增加自己的控制权。但从股东的角度看,这种支出是低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债务负担,债务支出减少了公司的现金流量,从...


·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 一、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1、限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