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非法集资后自首债务如何偿还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其实各地也发生过一些比较恶劣的因经济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究其根本都是因为非法集资行为在其中作乱,因为有些甚至是打着政府的名义在大肆的非法敛财。当然,不排除也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的想法,比较关注的还是在我国非法集资后自首债务如何偿还?
一、在我国非法集资后自首债务如何偿还?

非法集资债务偿还顺序如下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二、量刑

1、涉嫌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体如何定性要看案情决定,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非法集资的债务偿还问题和自首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实际上不管犯罪嫌疑人自首与否,债务都有着一定的偿还顺序。而且,在非法集资以后对于所有的非法所得如果全部都能清偿完毕,这样一来,相比于自首,能够获得的减刑的幅度将更大一些,因为在把非法所得全部挥霍完毕后再去自首,想必这里面的自首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也微乎其微了。




相关内容:

·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一、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
    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一、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贷款利率 (2张)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


·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
    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 一、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 《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


·省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
    省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 公积金完成审批一般需要2~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要求不能大于三个月放款。 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进程: 1、公积金贷款如果无需复议,一般在提交材料后需要半个月左右可以审批通过。 2、审批通过后要办理过户,在过户手续办完之后大约7~10天放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讨债技巧-远交近攻催款兵法
    在军事、政治斗争中,“远交近攻”策略应用甚广,每每战果显著。若能将之灵活巧妙地用于催款清欠工作中,同样会取得重在成功。  “远交近攻催款兵法”属于舍远求近,立足现实,选准突破口,代位取偿,力保稳妥,节约精力的策略。  总而言之,“远交近攻催运动会兵法”的精要之处天于:当催款清欠的对象受地理条件限制,于上帐不利之时,可以通过债权转移、代位清偿的方式,先从近处的债务人的债务人着手进行清欠,同时与远方的...


·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
    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 一、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二、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1、股份...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什么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什么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二、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1、行为人是否违反...


·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


·公司债券的利率制定如何制定的?
    有些公司会发行债券,目的是为了公司能够更好的维护下去,那么公司债券的利率制定是如何制定的?根据相关的报道,公司企业的债券是根据,企业当时的市场情况而确定的,也会受信用等级等资金情况的影响。下面我们一起详细来谈一谈。 公司债券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利率: 企业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实际操作中,债券票面年利率在shibor基准利率(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一年期shibor的算术平均值)加上基本利差...


·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借钱给父母看病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对于父母看病的费用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


·借出去钱没有借条怎么还
    借出去钱没有借条怎么还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3.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


·注册资本多少从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
    注册资本多少从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 注册资本多少从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 现在贷款需要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担保,因此注册资本没有实际影响。 1.规定,注册资本不能贷款; 2.在公司注册时,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证明是自由资金用于注册。 3.在实际中,你可以贷款来注册,但不能直接从银行过账就用于注册,必须把资金转个圈,总之,事务所给你出具的应该是自有资金的报告。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仓储违约条款的责任有哪些?
    仓储违约条款的责任有哪些?(一)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二)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1、存货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