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还用公证吗,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如何公证呢?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还用公证吗,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如何公证呢?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两个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意见统一,通过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解除婚姻状态恢复自由的一种离婚方式,离婚后对于房产过户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公证,离婚房产析产是对离婚房产过户免除征契税的证明。

2、要是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过分割的,离婚后可以另行分割,不需要公证。只须凭协议和离婚证书、证明所分割的财产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证据材料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3、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一定要在离婚的时候经过的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在房产办理上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如何公证?

协议离婚后会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并为赠与书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房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时候,房屋过户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去进行房产过户手续。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房子怎么过户?双方就产业达到协议到民政部门处理就能够了,但一定要及时处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处理生意过户,即依照正常生意程序处理,一星期左右时刻即可!夫妻离婚涉及房子转移的,通常由双方一起请求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产业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请求登记的,需求提交经公证的离婚产业归属协议;法院判定离婚的提交收效的法院判定书及复印件,判定书中清晰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请求登记。

协议离婚属于双方达成合意,所以比较好处理,只需要双方准备好材料,一起亲自到公证处做离婚协议的公证,然后再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就行了,如果离婚时未做财产的分割就不需要公证只需要过户手续就行了,如果做了财产分割就需要公证。




相关内容:

·购房时候可以把违约金写多高?
    购房时候可以把违约金写多高?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


·苏州郭巷房产纠纷律师
    苏州郭巷房产纠纷律师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不能直接分割,一般情况下由一方取得房产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方法来完成过户处理,离婚房屋的产权归属一方,相应的贷款也归属于一方。(一)对于夫妻双方婚前按揭房产有书面约定的,按《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二)对于婚前按揭房产没有书面约定的,离婚时对按揭房的离婚后所有权归属、房产...


·对于租赁房可以作为遗产吗?
    对于租赁房可以作为遗产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后承租人死亡的,租赁权并不属于可以继承的权利,所以是不能继承的,但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物的返还】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针对不同的物业,存在不同的收费,部分物业存在政府指导价。在四级物业费收取标准中,除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有一定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


·防范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社会中,我们可能扮演着父母、子女、丈夫或妻子等角色,不管哪一种角色,在当今社会都面临着一个买房的问题,那买房时,特别是签订合同时,就要特别注意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以下是为您整理的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时的应当注意的事项。 卖房方和购房方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达成购买意向的,中介公司均会在《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要求双方先行签署《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或类似协议。 在社会中,我们可能扮演着父母、...


·男方提出离婚房产及家产如何分割?
    男方提出离婚房产及家产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


·在我国买房子零首付怎么办理?
    在我国买房子零首付怎么办理? 所谓零首付买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购房者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另外一种是做高合同价,虚假贷款,这种零首付买房操作起来比较难,也加大了购房者的买房风险。零首付买房的门槛零首付买房听起来很美丽,实际上并没有开发商宣传的那么美好。所谓零首付看起来是没有门槛的,谁都可以去申请。实际...


·离婚房子过户给子女协议写什么,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后常常因为分房产的问题闹纠纷,如果把房子过户给子女也省下了不少麻烦。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可以将自己的房子转让给小孩的,只需要办理好相关手续即可,比如要拟定好过户给子女的协议,协议里的内容要以子女的利益为优先。那么,离婚房子过户给子女协议写什么,怎么过户?请看下文。 一、离婚房子过户给子女协议 父: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母:____...


·可以对离婚前按揭房屋过户吗?
    可以对离婚前按揭房屋过户吗?不可以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房屋还有有按揭没有偿还完是不可以进行过户的,如果要进行过户就只能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剩余的按揭贷款金额后办理过户。1、若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房屋产权转移是现在较为普遍的一个现象,如果有人移民要出售一套房子,这时您向他购买这套房子就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手续,那么,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具体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1)新建商品房 住宅房:开发商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房产测绘费2.00元/平方米。 买方承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00元/套,契税按购房总价款×2%缴纳。 非住宅房:...


·买二手房要小心的陷阱有哪些
    买二手房要小心的陷阱有哪些 1、小心避税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专业律师认为,所谓的“合理避税”在法律上没有很大的风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双方的交易行为其实是钻了一个法律的空子,但是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市场上的价格波动很大的话,必然有一方会因此受损。一旦出现有关法律纠纷,当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