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盗窃机动车的如何定罪处罚

我国比较常见的机动车其实就是汽车了,相信您都清楚汽车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就算是二手车,也要值好几千块。当然,现在也出现了盗窃机动车的情况,那么在我国盗窃机动车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盗窃机动车的如何定罪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盗窃机动车辆的动机、目的各种各样,情况比较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盗窃机动车辆的案件,应当分别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应定盗窃罪: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机动车辆的;

(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

(3)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车辆丢失的。

2、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盗窃罪,但触犯其他罪名,应以其他犯罪论处

(1)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应按其所实施的犯罪定罪,将盗窃机动车辆作为量刑情节,从重处罚;

(2)偶尔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3)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3、下列情形不构成犯罪:

(1)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

(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

二、盗窃损坏公私财物的如何定罪

司法实践中,盗窃案件往往又涉及到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应分别下列不同情况处理:

1、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盗窃行为直接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如毁坏门窗入户盗窃、盗窃险柜中的财物而损坏保险柜等,应当分三种情况处理:

(1)盗窃财物数额达到构成盗窃罪的标准的,构成盗窃罪,但损毁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未触犯其他罪名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盗窃财物的数额尚未达到盗窃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同时损毁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属于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理。

2、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掩盖盗窃行为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如故意砸毁所盗窃公私财物、放火烧毁盗窃现场等,也应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盗窃财物的数额不大不构成盗窃罪,但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放火罪等其他犯罪的,应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3)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相互独立,因此,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因为机动车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因此在出现盗窃机动车行为之后,往往都是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也就是说此时的定罪处罚,就是按照《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作出。而实际该如何判刑,还要看盗窃的机动车实际价值多少,如果价值很大,那么对应的处罚也就比较严重。


相关内容:

·现如今社会,科技高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轿车出行越来越
    现如今社会,科技高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轿车出行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出现在人们眼前的也越来越频繁,而这些交通事故大都还是因酒驾造成的,这不,前几天有个厦门的朋友也发生了酒驾事件,那么,今天我们就针对酒驾事件和您来聊聊,关于厦门醉驾交警把案子移到检察院需要多久的话题好了。 厦门醉驾交警把案子移到检察院需要多久? 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驾照还可以拿到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驾照还可以拿到吗?永远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不管是不是在上下班途中,都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备案。怎么判断是不是工伤呢?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如果在上下班的路上遭受到机动车伤害事故应当认定是工伤。同时,职工在这六种情况下也应当被定为工伤:因为工作内容原因在工作场所的工作时间之内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场所内的工作时间前后,做与工作相关的预备和收尾工作受到事故的伤害。在工作场所的工作时间内,由于履行了工作应当...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面怎么办
    发生问题的时候很多人喜欢都害怕麻烦而拒绝处理,一味的逃避,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作为肇事一方就会很害怕,以至于一味想逃避。当进入到处理问题的阶段,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面的话,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 一、缺席审判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


·雇佣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要怎么划分
    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作为被雇佣人很有可能会驾驶雇主的机动车外出办公。而要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么雇佣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要怎么划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雇佣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要怎么划分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无义务偿还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即与新业主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拖欠物业费是前业主与物业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前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基于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而在该法律关系中,并没有涉及到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房子的转...


·敲诈勒索与强迫交易罪规定是什么?
    敲诈勒索与强迫交易罪规定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与强迫交易罪规定是什么? 敲诈勒索与强迫交易罪规定是两者是存在着不同的,具体区别如下,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


·交通事故责任方失踪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赔付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我们在进行解决的时候,也是要遵守法律法规来进行。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失踪怎么办呢?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需要怎么赔付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失踪怎么办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


·儿童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儿童天性好动,在车辆密集的地方,交通事故是其意外伤害的一大推手。儿童遭遇交通事故后,尽快的确定赔偿责任非常重要,这样可以使家长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赔偿。我国道路交通法对交通交通责任划分有明文规定,那么儿童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一起做个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


·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履行过程当中的违约现象也越来越多,比如延期交房、延期付款、延期过户、房屋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所以二手房交易双方最好事先约定违约金。那么,该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二)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


·车祸中受害人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受害方应做好以下准备:1、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