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盗窃机动车的如何定罪处罚

我国比较常见的机动车其实就是汽车了,相信您都清楚汽车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就算是二手车,也要值好几千块。当然,现在也出现了盗窃机动车的情况,那么在我国盗窃机动车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盗窃机动车的如何定罪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盗窃机动车辆的动机、目的各种各样,情况比较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盗窃机动车辆的案件,应当分别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应定盗窃罪: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机动车辆的;

(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

(3)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车辆丢失的。

2、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盗窃罪,但触犯其他罪名,应以其他犯罪论处

(1)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应按其所实施的犯罪定罪,将盗窃机动车辆作为量刑情节,从重处罚;

(2)偶尔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3)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3、下列情形不构成犯罪:

(1)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

(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

二、盗窃损坏公私财物的如何定罪

司法实践中,盗窃案件往往又涉及到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应分别下列不同情况处理:

1、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盗窃行为直接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如毁坏门窗入户盗窃、盗窃险柜中的财物而损坏保险柜等,应当分三种情况处理:

(1)盗窃财物数额达到构成盗窃罪的标准的,构成盗窃罪,但损毁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未触犯其他罪名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盗窃财物的数额尚未达到盗窃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同时损毁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属于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理。

2、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掩盖盗窃行为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如故意砸毁所盗窃公私财物、放火烧毁盗窃现场等,也应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盗窃财物的数额不大不构成盗窃罪,但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放火罪等其他犯罪的,应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3)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相互独立,因此,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因为机动车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因此在出现盗窃机动车行为之后,往往都是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也就是说此时的定罪处罚,就是按照《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作出。而实际该如何判刑,还要看盗窃的机动车实际价值多少,如果价值很大,那么对应的处罚也就比较严重。


相关内容: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不陪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如今的城镇人口密度越来越大,拔地而起的建筑物也已经越来越普遍,与之相对的就是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开始不断涌现。因为不断的有高空坠物致人伤亡最后却无人赔偿的情形发生,才导致国家针对高空坠物实行连坐法,此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公民防范高空坠物的意识。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是,高空坠物砸车保险不陪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一、高空坠物砸车保险不陪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1、看自己有没有投保车损险 发生高空坠物砸坏...


·股东内部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需要。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不过具体的税费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分为两种:1、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2、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7最新版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方的车祸赔偿款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很多车祸其实都是意外事件,但此时毕竟会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因此就需要肇事者根据自己对车祸承担的责任作出赔偿。而作为获得车祸赔偿款的当事人来讲,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一方的车祸赔偿款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一方的车祸赔偿款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


·撞车后误工费如何赔偿
    撞车后误工费如何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


·对方有车在自己名下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车在自己名下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有车在自己名下欠钱不还的应该及时与对方协商尽快还款,有车在自己名下属于自己的财产,对方欠下的款还是需要偿还完。若是双方协商不能解决需要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对方的车辆和房屋,并拍卖,用来偿还债务的。诉讼的过程包括: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


·新车可以只买交强险吗
    交强险是强制的,其他车险根据个人需要。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打官司由谁来交诉讼费?
    打官司由谁来交诉讼费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不签字可以吗?
    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不签字可以吗 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转移应该要在何时?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转移应该要在何时?1.所有权属于物权,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付。而交付的种类中有一种为指示交付,即所有权人指示第三方交付的行为。所有要在通知了第三方后指示交付完成,此时所有权才转移。2.通知第三人后风险发生了转移。3.仓单作为一种物权凭证,交付仓单可视为转移所有权。二、货物风险转移的条件是什么货物风险移转的基本条件是...


·交通违章怎么扣分,具体有哪些扣分情况
    交通违章怎么扣分,具体有哪些扣分情况 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驾驶者一定不要有违章行为,不然的话就会收到相应的处罚,这里的处罚就包括了扣分、罚款等等。那具体来说,交通违章怎么扣分呢?分为了哪些情况?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次记12分的处罚情形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


·股东转让股份给法人要交税吗
    需要。要交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