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们都知道现在在工地上工作的工人基本上都是外来务工人员

我们都知道现在在工地上工作的工人基本上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但是在工地工作即使带安全帽也避免不了受伤,那么法律规定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在这里建议劳动者在事故期间自行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然后社保部门根据伤势情况来认定具体的赔偿,本站我们下面就带您了解一下。法律规定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综上所见,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保障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也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因为在工地即使安全措施做的再好,也要注意安全,我们国家每年都有摔伤的,骨折和心脏病发等人申请工伤赔偿的,所以提醒您在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为什么工伤生育待遇合并支付?
    五险一金您搜知道的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五项保险以及一金的是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是企业员工都需要能够受到保障的一项内容,但是今年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就是关于工伤保险要与生育保险合并称一个保险的,那么为什么工伤生育待遇合并支付?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何要合并?在政府层面,正如人社部《通知》所言,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主要是出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的考虑。生育保险目前仅由单位缴费,“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和解除情形是什么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一、形成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一、形成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国家对于劳动者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护,如果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有违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那么劳动保障投诉有哪些规定?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劳动保障投诉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当面、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各级劳动保障监...


·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一、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 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续订劳动合同手续是怎样的?
    员工在与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想续订劳动合同,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会问,续订劳动合同手续是怎样的呢?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来看看我们的解答。 一、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2、续订劳动...


·农民工讨薪法律依据在我国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农民工是比较弱势的一个群体,因此我国对于农民工这个群体也是非常重视的,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备受关注,因此您想知道农民工讨薪法律依据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民工讨薪法律依据在我国包括哪些 重要的根据还是《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


·加班费按无锡市最低工资合法吗
    加班费按无锡市最低工资合法吗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的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二、加班工资系数如何确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


·2018年规定什么时候申请工伤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
    2018年规定什么时候申请工伤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一)鉴定机构:省、地(市)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评残标准鉴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受当地政府委托,由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主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可以...


·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公司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公司主动解除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对劳动者发给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


·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一、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解除劳动合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企业与劳动者需签订劳动合同是国家的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基本的社会保险是企业的义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开始,企业为劳动者办理及缴纳社会保险,当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突然没了经济收入,社会保险会中断,包括基本的养老保险也中断了,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