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具体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重大问题,需要股东大会表决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一种是定期召开,另一种则是临时召开,定期召开具有时间限制,一般以六个月为一个期限,总结上半年的发展经营状况,对下半年的发展做好规划,临时性股东大会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遇到紧急状况,都可以召开会议。





相关内容:

·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当今社会,如果一个公司因为业务上的需要资金周转不开,可以选择向银行进行贷款,也就是企业的融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融资似乎听上去遥不可及,那么,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一、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1、首先,你要找对银行,找对银行的信贷员,...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一、《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释义】 本条是关于股东收益权和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规定。《公司法》关于股东利润分配所规定的方式,即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所谓实缴的出资比例,是指按股东实际缴纳的...


·公司法有哪些
    公司法有哪些问题做出了调整 由于金融市场总是瞬息万变的,所以在过去我国的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为了适应当今时代的需求,有一些经营法规可能和旧公司法当中的法条是相冲突的。鉴于这种情况,我国针对公司法特地作出了修正,在调整以后更好的融入了当今企业的需求。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有哪些问题做出了调整? 一、公司法有哪些问题做出了调整? 1、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


·企业改制必须走什么流程
    企业改制必须走什么流程各类企业想要寻求发展,就要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结构和企业想要达到的高度,并根据市场要求通过自身的改变,来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潮,所以说与企业要发展就要就行改制,那么企业改制必须走什么流程呢?以下为我们为你整理的答案。 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 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


·公司连续亏损年底股东分红方案怎么制订?
     一、公司连续亏损年底股东分红方案怎么制订? 严格按公司法和财务规则,亏损是不能分红的。不过还是有办法。股东要知道分红其实是分钱,只要股东按出资比例拿到钱即可。可以写一股东会决议,决议不要提分红,就说公司按出资比例借款给各股东,以后公司有盈利了再拿盈利分红并冲抵此借款。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我国公司的成立和解散在法律上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各类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设立公司法的意义在于鼓励投资和强化公司的行为自制。在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一、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


·我国深圳域名备案代办公司吗
    我国深圳域名备案代办公司吗即使我国公民不太了解网站域名备案这种生僻的词汇,但是有的时候,可能您也会发现我国公安机关在侦办一些网络诈骗或者非法网站的时候,都可以通过现在的刑侦技术找到网站的ip地址,这就是因为所有的网站,国家要求在登记的时候必须要进行域名备案。就比如说在深圳有一些从事网站建设的公司,在网站域名备案的时候,可能有些人员也比较关心我国深圳域名备案代办公司吗? 一、我国深圳域名备案代办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其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企业法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流程,企业法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已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企业法人依法行使权利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企业法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企业法人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保证企业在合法的范围内有更大的发展前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 (1988年...


·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
    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 合伙企业也是一个企业,只不过合伙企业由多人建成,与个人企业不同,在一个合伙企业中为了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转,就需要制定相关的细则,那么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网的我们进行了整理,供有需求的朋友参考。 《合伙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伙企业的设...


·集体企业改制上市有哪些步骤?
     集体企业是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和农村集体企业,虽然集体企业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融资难、创新程度低等制约因素也牵绊着集体企业的发展脚步,集体企业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有很多途径,集体企业改制上市不仅可以扩大融资范围,也能够提升集体企业的整体价值,下面我们将告诉您集体企业改制有哪些程序和要注意的地方。 一、集体企业改制上市的步骤 集体企业改制首先应当明晰集体企业产权归属,按照“谁投资、谁拥有...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规定有何变化?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规定有何变化?近年来,国家陆续制定并公布实施了一系列鼓励全民创业创新的政策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国内成功营造出了一个各类公司闪亮登场、各种创业者各显神通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对于新公司设立的要求、条件和程序等相关规定,新公司法进行了较大力度的精简和调整,那么,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规定有什么变化呢?本次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