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侵占罪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对侵占的这种行为我们相信您应该是不陌生的,而实际上,随意去侵占别人的东西的这种做法本身人品就是存在问题的,同时刑法当中规定的侵占数额达到了5000元的话就已经犯罪了。当然了,侵占罪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还非常的详细,所以遇到侵占的这种行为的话,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认识一下。

侵占罪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二)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

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数额较大是指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是指十万元以上。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方可以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拟定数额后报最高院审批。

三)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万元之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上文着重从国家对于侵占罪的立案、量刑、构成要件这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以5000元作为起点,但是各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所以对于侵占罪的具体数额判定标准以本省作出的为准,在法庭宣判之前,主动把侵占的物品归还给当事人的话可以减轻处罚。


相关内容:

·强奸罪报案需要哪些证据
    强奸罪报案需要哪些证据 提到强奸,想必您都不陌生,强奸主要是指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一种犯罪手法。其实有一些犯罪分子在现实生活当中强奸我国未成年人,这种犯罪性质是十分恶劣的。您在生活当中如果遇到这种事情的话,一定要及时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强奸罪报案需要哪些证据? 一、强奸罪报案需要哪些证据? 除了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外,同时要有证据证明,你和对方发生...


·刑法中盗窃罪以什么量刑?
    一、刑法中盗窃罪以什么量刑?盗窃罪是以盗窃的数额多少来量刑的。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2、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走私外国石头判刑几年
    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关于过失犯罪分为哪两种
    关于过失犯罪分为哪两种 一、关于过失犯罪分为哪两种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2、它的两个特点: (1)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即有预见的义务。法律只对有可能预见的人提出预见的义务。 (2)行为人因就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从促进作用的行为,因而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什么民事诉讼是我们自身维护权益非常重要的手段,如果生活中出现民事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来处理解决的话,我们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自身遇到的问题,但当前大部分人不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这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出现,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什么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从刑法...


·生产假药罪轻能取保吗
    看情节。《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所以,从以上法律规定可...


·对于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所提供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伪造或经过变造的虚假或无效的证件。所谓伪造出入...


·入室抢劫并进行强奸怎么量刑
    入室抢劫并进行强奸怎么量刑?入室抢劫并进行强奸的按照抢劫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二)...


·精神病人抢劫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一、精神病人抢劫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一)被告人具有以下酌定从轻情节 1、被告人系初犯 被告人没有任何犯罪前科,也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如治安拘留、劳动教养) 2、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 被告人从侦查阶段到今天庭审,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非常好,同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恨。 3、被告人主观恶性小 具体体现在①从犯罪的起因来看,是其因父亲生病无钱治疗,...


·单位行贿罪判缓刑条件是什么?
    单位行贿罪判缓刑条件是什么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


·罪犯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判管制
    一、罪犯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判管制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