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

很多小区的楼房在销售的时候就会提前告诉买家一栋楼会共同使用一份使用证件,很多人在认可买房的前提之后就会直接购买入住而完全不在意其房屋的权利属性,但也会有少部分人会质疑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其实大产权的房屋也是可以从土地使用证的利用情况来判断的,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内容。
一、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
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5,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相关知识: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可否分割?住宅用地土地证是可以分割的。1、有的地方实行的是两证合一,即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只发一个房产证,土地证不发到个人手中。拥有房产证就说明您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中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只要有房产证,可以凭房产证到房产核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2、年限久的单位集资房,土地是属于单位的,所以只有房产证;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没有土地证;新买房产土地还在开发商哪里没有分割。3、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综上所述,如果是一栋楼在对土地的适用权限上只有一份证件来证明所有住户的权利的话,基本上就可以将这栋楼定性为是市场上比较特殊的大产权房屋,而住户如果担心自己的权利会被别人侵占可以找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分割使用权。



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哪些问题? 1、社会保障体系跟不上,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是以农民的自发性流转为主,流转缓慢,既有转出方面的原因,又有转入方面的原因。转出户积极性不高,担心土地流转后丧失土地经营权,缺少就业门路,认为土地在自己手上,就是一种保障。由于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除...


·其实我国各省市的检察院,在当地侦办醉驾案件的时候,根据以往的
    其实我国各省市的检察院,在当地侦办醉驾案件的时候,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出了一些醉驾案件的特点。因此在针对醉驾案件的侦办和量刑过程当中,山东省检察院提出了一些比较有前瞻性和宏观性的意见,对于醉驾的惩治活动是有一定的决定性的作用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山东省检察院醉驾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山东省检察院醉驾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立案标准 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迪庆州维西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保和镇、永春乡,平均补偿标准:588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路乡、叶板乡、维登乡、塔城乡、康普乡、白济讯、攀...


·公务员农村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公务员农村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公务员农村征地补偿的规定是如果公务员的户口还在家,并且仍然是农村户口,如果被征的土地还有当事人的份额,就应该有补偿款,否则没有。而公务人员不是农村户口,也不是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无权享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款和征地补偿安置费,是给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如果公务员原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有宅基地并存在附着物(房产等)被征地拆迁的,对于附着物的补偿属于公务员本...


·淮北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淮北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为了发展建设公共事业,每年都依法大片对农村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当然被拆迁和征收的地区国家会给予一定的拆迁征地补偿。当然中国领土面积广大,各地区经济文化的差异也了导致了各地拆迁征地补偿标准会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关于淮北拆迁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资料。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2011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1:相山区渠沟...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凤凰镇、桥巩乡、迁江镇、城厢镇、良江镇、城东街道办、河西街道办、城北街道办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30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11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28元/亩到16112元/亩之间。 七洞乡、良塘乡、平阳镇、大湾乡、正龙乡、高安乡、蒙村镇、石陵镇、陶邓乡、小平阳镇、三五乡、五山乡、南泗乡、寺山乡、石牙乡的补偿标...


·醴陵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醴陵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农村老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虽然村民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委会的,再加上《继承法》中也没有关于宅基地继承的相关规定,所以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方的房屋或者耕地等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才可以继承。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的? 1、子女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直接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个人财产,当农户...


·国务院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您会发现,如今在政府征地工作这一块的信访量已经大幅度的下降了,因为国务院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一系列详细规定当中,就给出了对于征地补偿安置存在争议的时候的一些解决方法。其中明确规定各省人民政府必须要配合下属单位解决好相关的协调裁决工作的,整个协调裁决的过程不仅要求高效便民,而且合法公正这是国家一直在强调的。 国务院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用在城镇中是非常常见的,由于城镇的发展所需,土地使用是必不可少的,老旧的土地更新升级和农村土地重新开发都是有可能的,具体要看如何规划。虽说土地国有制,但征地的话土地的拥有人是可以得到补偿的,补偿的内容就要看当地的补偿标准。那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广安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基本住房货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缩短征地拆迁还房安置过渡时限,推动...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审计认识上常见的三大误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重要特点是改造范围较大、涉及拆迁户较多,无证房和历史遗留房屋情况复杂,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拆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拆迁安置政策的有效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关系到地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但在审计查证过程中,审计人员易出现以下三大误区: 误区一:除拆...


·怎样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怎样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大部分买卖合同都是有一个或多个明确的履行地的,对此,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但也有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而实践中,当事人如果选择自行约定履行地的话,那么此时该怎样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