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有哪些解释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有哪些解释《公司法解释(四)》第23条至第26条用四个条文对股东代表诉讼进行了规定。该部分主要完善了股东代表诉讼机制,细化了当事人地位、胜诉利益归属、诉讼费用负担等规则。同时,也对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进行了具体解释,明确了《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涉及的两类不同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是一种代位诉讼,是对原公司内部监督体制失灵设计的补充救济。因此,其适用的前提是穷尽公司内部救济手段。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必须经过前置程序:(1)原告股东需首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时)向法院起诉;如果是监事侵害公司权益,则向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时)提出上述请求;(2)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符合条件的股东方可提起代表诉讼。但与此同时,为避免僵化的前置程序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形下可以不受前述前置条件的限制,直接提起代表诉讼,即“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事实上,如果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接受书面请求提起诉讼,则不必进入股东代表诉讼环节。二、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1、“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股东具备了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并不等于股东在公司遭受不正当行为损害时可径行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公司拒绝或怠于由自己直接向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股东未征求公司是否就该行为提起诉讼的意思前,不应该也不可能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股东请求监事会、董事会等采取必要措施行使公司的诉讼请求,而公司明确拒绝股东请求或者对股东请求置之不理时,股东才能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就是各国公司法通常都规定的“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也称前置请求规则。《公司法》第151条即规定了该规则,即股东在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该请求公司的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其请求得不到满足,公司没有合理的理由却最终拒绝或怠于起诉,股东则可以提起代表诉讼。但在诸如有关财产即将被转移、有关权利的行使期间或者诉讼时效即将超过等紧急情况下,股东有权立即提起代表诉讼。可见,前置程序的设置能够减少不必要的诉讼,也能够促使公司提起诉讼,避免滥诉。2、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与撤诉之司法审查一般的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可以和被告和解。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解决股东代表诉讼的实体问题,是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然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与一般的民事和解不甚相同,由于股东个人的利益有可能与代表诉讼中被代表的公司利益发生冲突,若原告股东在代表诉讼中与被告达成和解或自动撤诉,从而在诉讼之外得到个人的不正当利益(例如由公司高价收购其股票等),则完全背离了股东代表诉讼的制度目的。有鉴于此,为防止股东滥用诉权而损害公司利益,确保其和解内容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应当以是否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为标准,严格审查股东与被告公司签订的案外和解协议或者撤诉请求。凡未经法院批准的和解协议或者撤诉均不具有约束力。以后公司仍然可以间接诉讼中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直接诉讼,或者公司其他股东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而提起代表诉讼。我国的公司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对这类事件进行详细的说明。相应的股东代表可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内部利益进行相应的争取和相应的诉讼权利。我国的相关公司法律和相应的事务办理都会支持。



相关内容:

·企业改制被个人占有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企业的改制,是一个公司在发展期间很重要的一个过程,一个公司原来或许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这个公司的模式的经营状况并不是太好,但是通过公司企业的改制之后,变成了比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有了好转。那么企业改制被个人占有的内容如何? 一、企业改制被个人占有内容规定 所谓以单位名义,是指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或者由单位负责人决定并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公开或半公开地以单位分红、单位发奖金、单位下发的节日慰问...


·新公司法表决权限制制度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表决权限制制度是什么 表决权限制制度是指规定一定的持股比例,股东所持股份中超过这一比例部分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不再是一股一票,而是一股以上一个表决权。 二、相关规定 表决权限制制度已成为国际公司立法通行规定,如比利时和卢森堡法律规定:在股东大会上掌握超过公司股份40 %的股东,其超过的股份丧失表决权。意大利1982年《意大利商法典》第157 条就规定,股东在...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 一、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并不需要实缴,新公司法规定,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这个制度相对于实缴制而言,减轻了出资人或者股东的出资压力,因为以前必须是全额缴清,没有时间上的延伸,而现在则有时间延伸,不必一下就缴清。 二、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1、注册资本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


·公司法实际控制人法条是什么?
    公司法实际控制人法条是什么 我国所有的公司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公司的股东发生了各种的变化。公司股东如果发生变化的话,实际上实际控制人数也就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关于这一点在我国公司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有关于公司法实际控制人法条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在下面的资料当中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公司法实际控制人法条是什么? 2005年《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


·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又继续上班可以吗?
    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又继续上班可以吗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却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到期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累计计算。合同到期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到期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根据未订立合同的期间进行计算。至于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代通金问题,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续签,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即可,无需提前...


·在我国合资公司法人怎么决定
    在我国合资公司法人怎么决定合资公司如今是比较常见的公司。对于合资公司来说,公司的利润和债务需要通过承担。同样的,合资工资也是需要有公司法人的。不过,对于合资公司来说,公司是由多人合伙投资的,所以在决定公司法人的时候,也需要尊重其他人的意见才可以。那么,在我国合资公司法人怎么决定? 一、在我国合资公司法人怎么决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小股东可以反对解散公司吗
    可以,但是出现解散的事由,是无法阻止的,想提还是可以的。根据规定,公司解散的情形有五种: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是人民法院法予以解散。《公司法》第180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


·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一、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条件有哪些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条件要什么条件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


·公司办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证件?
    公司录用新员工后,签署劳动合同后第一件事就是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是公司的应尽义务。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需要到不同的部门,流程有不大一样。公司人事部需要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去办理。那么公司办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证件?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公司办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证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民政福利企业另需携带...


·企业倒闭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企业倒闭法人的责任是什么一、企业倒闭法人的责任 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在不停地动态地变化,法人从设立到后来的可能被撤销、解散或破产。那么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法人的债务如何处理...


·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国外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一、必备条件 与在国外注册公司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的材料非常多,注册条件也较苛刻。 外资公司注册的条件有很多,其注册条件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