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在共有宅基地上建房,另一方有权分割吗? 1. 王璐、杨峥于2002年4月24日登记结婚,2006年7月15日王璐户籍迁入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白鹤村××号,户籍性质为农业户口。2009年11月25日,王璐、杨峥共同申请在青浦区白鹤镇白鹤村××号建造宅基地房屋,后经各相关单位审核,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于2011年3月2日准予双方建房。2012年,杨峥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期限自2012年2月21日起至2013年2月20日止,规定宅基地...
·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会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做出约定,并确定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后期因为物价上涨,一方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而遭到拒绝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这时,需要当事人提交一份诉讼状。那么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总结的这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书 原告:×××,女,1995年10月2日生,汉族...
·家庭暴力的认证? 我国现阶段尚未有专门的家庭暴力法案,只是在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将家庭暴力作为离婚及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受害方无法以家庭暴力作为独立诉由而直接起诉。 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这导致实践中很难进行认定,特别是对身体暴力以外的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等的认定和赔偿,从而难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案件多发生在当事人家里,具有私密性、隐蔽性强等...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变更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变更(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
·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 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最终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能够获得离婚判决。而在起诉离婚时作为原告,要想达到这样的目的,肯定也是有一些事项要注意。那到底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
·夫妻离婚的时候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育有子女,就难免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如果双方就该问题不能协商一致,那么法院就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对此进行判决,因此了解一下离婚诉讼中孩子抚养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就变得非常的重要,下面就来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婚姻关系因主...
·一、孩子抚养费支付至多大就可以不必再支付了? 一、孩子抚养费支付至多大就可以不必再支付了? 孩子抚养费支付至多大就可以不必再支付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分为下列三种期限: 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 第二种是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三种是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 是指尚未...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执行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1、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夫妻与婚前或婚内订立财产协议,约定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依法则双方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3、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
·涉外婚姻案件送达中应注意的实务问题律师解读 我国调整涉外婚姻送达的法律规定, 1、全国人大批准加入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该条约于1992年1月1日对中国生效。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成员国需指定中央机关处理域外送达事宜。然而各国所指定的中央机关各不相同。如根据公约规定,我国指定司法部为公约规定的中央机关,由司法部司法协助处具体办理;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送达的具体途径为:国外司...
·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或者由夫妻将婚后所得财产全部或部分约定为个人财产,或由夫妻将婚前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财产后所剩余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是指由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协商解决。协议可以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时间地点进行。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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