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是什么罪?

离婚后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是什么罪?

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做父亲的不抚养孩子,造成严重后果,那就是遗弃罪,如果没有严重后果,可以民事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

5、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6、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7、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8、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二)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三)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四)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因此,对于离婚后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是什么罪的这个问题也是得根据给孩子造成的后果来确认的,在一般情况,孩子的父亲可以向母亲追讨抚养费,也就是不抚养孩子的这种行为本质上并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孩子母亲的这种做法直接导致孩子出现了一些比较严重的后果的话,是可以按照遗弃罪起诉的。


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那么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可以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 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


·夫妻离婚三个月自动离婚吗?
    夫妻离婚三个月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离婚三个月自动离婚吗? 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


·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


·起诉离婚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不到庭怎么办 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笔者认为,这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误区,对拒不到庭的离婚案件被告应拘传到庭。首先,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见,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调解无效是判决...


·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条件是,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认为是既遂。《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


·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
    我们发现现实中很多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往往是不会被判离婚的,因而就会有第二次起诉离婚。此时会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另外很多人也比较想知道,究竟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离婚案件主 要是解除当事人之间的身份...


·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二、签订合法婚前财产协议具备的要件 1、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 形成书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


·国家赔偿金信息公开的要求是什么
    特定情况下,公民在提起国家赔偿之前,可以通过相关的网站提前了解一下国家赔偿金的相关信息,比如说赔偿的标准,提起国家赔偿的程序和条件等这些,在政府的官方网站上都是可以查询的到的。因为国家要求针对国家赔偿金的信息也必须要公开,那么,国家赔偿金信息公开的要求是什么? 国家赔偿金信息公开的要求是什么? (一)公开政府信息应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方式进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


·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钱?
    无论是在协议离婚还是进行诉讼离婚,此时当事人是否请律师,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作出选择,法律对此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也就是说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律师,当然在请律师的情况下要支付律师费用,那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钱?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 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


·离婚后能不能重新申诉分割财产离婚后可以能重新申诉分割财产
    离婚后能不能重新申诉分割财产离婚后可以能重新申诉分割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但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如果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财产是因为受到当时某些客观存在的原因,例如:股票没有拍卖、报酬没有取得等的影响,那么离婚后仍然可以通过诉讼...


·对于重婚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对于重婚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重婚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对于重婚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 (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3)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


·离婚协议签了以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签了以后可以反悔吗虽然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的备案导致反悔困难,但是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是可以反悔的。什么情况可以反悔,什么情况不可以反悔,这个问题必须要进行区分。如果是对于离婚这一行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男女双方为自愿离婚,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