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诉法延迟涉及人立案条件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规范了公民的每一项行为,如果有触犯法律的行为出现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在有关部门对案件进行刑事诉讼后,刑诉法延迟涉及人立案条件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新的证据或证人,或者是检查机关人员发现该诉讼案件有需要再次侦查的时候,即可申请延迟审理。


一、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相关规定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348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诉人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3.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


二、申请延期审理的时间和次数?


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1、民事案件中


《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解释对申请延期次数没有明确规定,延期多长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但《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期限,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由此可以看出,申请延期审理的次数和时间要受审理期限的限制,不是无限制的。


2、刑事案件中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


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况:


第157条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刑诉法延迟涉及人立案条件有哪些,如果在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突发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是可以提交延期审理的申请,同时延期审理也只是对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延期的时间也不包含在审理的期限内。




相关内容:

·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
    我国相关法律中仅仅对刑罚的种类包括哪些做出了规定,而没有针对刑罚种类不包括哪些进行规定。因此,我们可以从反面来了解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的问题。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如果不属于法定的刑罚种类,那么就可以认...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则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而在这个原则下面还有一些派生的原则,那么法律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哪些 (1)绝对禁止适用类推,但是不禁止扩大解释,把刑法的明文规定作为定罪的唯一根据。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能通过类推或者类推解释以犯罪论处。 (2)绝对禁止适用习惯法,把成文法作为刑法...


·我国关于传销罪的定性是怎样的?
    近年来,在我国某些地区,传销活动愈演愈烈,给老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般来说,传销犯罪都是团伙作案,涉及被害人多,我国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刑法中也有明确条文。那么我国关于传销罪的定性是怎样的?我们总结了相关法律知识,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我国关于传销罪的定性是怎样的?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


·对涉嫌行贿或共同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对涉嫌行贿或共同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是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行贿的量刑标准 (一)行贿数额在...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要遵守什么规定
    要是罪犯最后一刻被宣告缓刑了的话,此时也不能高兴的太早,毕竟还有一个缓刑考验期。而在这段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也是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到底此时要遵守什么规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要遵守什么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关于行为人醉驾要罚多少钱?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多少算行贿受贿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多少算行贿受贿标准? 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


·关于虐待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公民对于虐待的这种行为,实际上是非常的嗤之以鼻的。但是生活当中有些人因为心理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虐待小动物,甚至是虐待身边的亲人。刑法当中关于虐待罪的司法解释非常清楚,如果当事人已经涉嫌虐待的话,是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的,但是您关于虐待的理解也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一、关于虐待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具有虐待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 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


·抗诉刑事答辩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抗诉刑事答辩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首部 应当写明标题、答辩人基本情况 (1)应当居中写明:“刑事答辩状”。 (2)答辩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如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答辩人系未成年人,应在其下一项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


·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意杀人属于暴力犯罪之一,此时无论实际是否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其实都是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当然没有造成对方死亡的话,此时属于未遂犯按照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那通常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犯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