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之前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没离婚之前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并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绪期间用于生活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债务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债务相关的条例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在我国古代,是没有诉讼时效这种规定的,西方法治思想传入后,我们才借鉴西方法律制定这种传统习惯下不存在的规定。非法学专业出身的人往往不知道有这种规定,于是在法律诉讼中常常出现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败诉的现象。下面,我们就和您聊聊诉讼时效债务相关的事情。一、诉讼时效与债务相关的条例有哪些?(一)当事人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清利不还本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清利不还本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清利不还本携带好对方只还利息,但是没有还本金的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借条人名写的别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借条人名写的别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借条人名写的别名是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的,借条上的姓名要写身份证上载明的姓名,建议不要写别名。但是,现实中,经常会有别名或者笔误等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发生源于无意或者疏忽。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对于别名或者笔误负有举证义务,因此,如果写别名则会使得发生纠纷时,债权人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尽管如此,借条上写别名,只要是债务人亲笔所写,一般法院会认定借条有效,并以此作为...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一、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债务清偿也是有法律风险的,比如出现一方不接受的情形时,应该对债款提存,实际生活中,债公司债务清偿法律风险主要包括: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
·法律上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你该怎么办?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你该怎么办? 一、面对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 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 二、拒不执行判决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
·借款打官司费用多少的? 许多人因为借款经常发生官司的处理案件,在借款中最经常发生的案件处理就是关于欠钱不还的额问题,在这方面的问题您都知道解决的方法是向法院进行诉讼申请,一般涉及的是民事诉讼案件的问题,也就是打民事诉讼官司,那么借款打官司费用多少的?一、借款打官司费用多少的?1、诉讼费(有可能产生鉴定费)一般由原告先垫付诉讼费,案件审理完结后判决书会根据原被告各方责任大小判决分担诉讼费,完全败诉的一方一般会被判决承担全部...
·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现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一些小公司有时候会被大型公司收购,公司兼并收购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流程,涉及到原公司的注销。而被收购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少不了同外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在注销的时候要对这些债权债务进行清理。那么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简单做个介绍。一、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在公司的经营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资金紧缺的情况,这时候可以选择向银行借款来进行资金的贴补运转,如果公司没有可以贷款的金额,有些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这样做是犯法的,构成了贷款诈骗罪,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这种行为的后果。一、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涉嫌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时,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一、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一、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是常见的质押贷款类型,它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信贷人委托物流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等成为第三方企业,代为监管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 首先,由于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除金融服务以外的其他领域的经营活动,要实现对动产的占有必须借助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担保物仓储服务。由仓储...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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