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婚姻法》中有规定,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这都是自由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决定。但就离婚来看,实践中也规定了一些不允许离婚的情况。那究竟夫妻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种情况体现了我国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而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我国法律还对普通人在普通时期的离婚要求,也做了限制,因为判决离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可是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那些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是通过时间和感情的积累垫定下来的,怎么可能轻易地结束,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以上四种就是我国法律中不允许离婚的情况,如果你们的爱情还在,就千万不要放手,如果你们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那么继续下去对谁都是一种折磨,不如选择离婚。如果您的婚姻情况正好出现了不允许离婚的情况,这个时候建议您咨询一下律师,如果真的能离,律师一定会帮您争取更多的东西。
二、不允许离婚包括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对特殊时期弱势群体是有所保护的。不能因为国家提倡婚姻自由,使一些人利用自由的行为侵犯他人利益,逃避责任。那么,国家是否规定了不允许离婚的条件,不允许离婚包括哪些条件?
法院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的,如果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法院一般采取和解。
婚姻法对不允许离婚,有固定的以下几条:
(一)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虽说当事人可以自由的选择是否离婚。但要是存在上述四种情况的话,则一般就不允许离婚了,尤其是在女方怀孕的情况下。而通常情况下夫妻感情破裂的,经调解诉讼后,或者双方协议后,就能离婚。
相关内容:

·离婚后如何剥夺对方探视权?
    离婚后如何剥夺对方探视权?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上的儿童明确不愿被探望的,则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对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


·夫妻共同财产租金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租金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吗?夫妻共同财产租金在离婚时需要分割,结婚以后因店铺或房子所取得的租金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两个人对租金收入有其他约定的话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同时,比如这套房子是个人房产,但结婚以后利用这套房产所取得的租金也要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的,但房产的产权归属不会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夫妻共同遗嘱有效吗
    夫妻共同遗嘱有效吗 1、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了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共同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若不为法律禁止,不违背公序良俗,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认定遗嘱有效并无法律...


·结婚的条件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结婚的条件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社会日新月异,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发展完善,基本上对社会生活中的基本问题都有明确细致的法律规定,我国的婚姻法、条例和司法解释对现实中的问题都有规定,比如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和结婚登记的程序,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结婚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个: 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的原则的...


·一、离婚一方举证财产为私有合法吗?
    一、离婚一方举证财产为私有合法吗? 夫妻有对财产进行约定时,实行约定财产制,否则夫妻财产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婚姻财产约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首先要考虑的内容。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需要强调的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婚...


·上海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上升,经济基础不牢固的家庭婚姻状况不佳,尤其是上海这个经济发达的城市,离婚后由一方来承担抚养费用可以说是不堪重负,因此,理应有抚养费的标准,下面,我们将带您看看并了解一下上海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一、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


·哪些情况下夫妻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
    哪些情况下夫妻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在实施危害社会公众的行为之后,当事人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了侵害,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遵照流程得到赔偿,在被判处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之后,责任主体需要在法定的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一、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


·想减免抚养费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抚养费的变更,不仅有增加的时候,也会出现减免的情况。但不管是进行怎样的变更,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实际进行抚养费的变更。那这其中想减免抚养费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想减免抚养费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要求父母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相对地,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要求减少甚至免除支付抚养费用。其中,所要具备的...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 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二、协议离婚后能不能反悔协议离婚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双方出于自愿协议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


·离婚诉讼一方在国外怎么办?
    离婚诉讼一方在国外怎么办?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


·变更抚养权的手续是怎样的,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如果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被判给夫妻中的一方,而在日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时,可将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到另外一方,那么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吧。 一、抚养权变更需办什么手续 在父母离婚时,有的不仅仅是财产分割的纠纷。有孩子的家庭,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上也是一场不小的战争。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