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处理丧事人员误工费是否有人数限制

处理丧事人员误工费是否有人数限制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的限制。


2、已经失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8条规定:“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该规定限制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不得超过3人,但该规定已经失效,现在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但对参加处理丧葬事宜的受害人亲属人数未作限制。因此,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限制。


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处理丧事人员误工费是否有人数的规定?相关法律是没有这个人数方面的限制的,只要在发生事故之后有人死亡,就应该及时的处理丧事,因为处理丧事导致的收入损失属于误工费的范围依法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质量这个问题上面并没有很认真的去对待和重视,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建筑的质量不能得到保障的话之后会带来很多矛盾纠纷的,双方就要签订一份质量保证书,那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下面跟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主合同载明的工...


·房产纠纷民事案件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产纠纷民事案件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按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


·建筑施工企业印花税怎么缴
    适用的印花税税率分别为:工程承包合同和购销合同0.3‰、借款合同0.05‰,营业账簿分两类,一类是生产经营用账簿,适用固定税率。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


·员工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员工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根据合同规定来进行认定,《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除了像上述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有竞业限制的协议外,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工程安全事故追责顺序是什么?
    工程安全事故追责顺序是什么? 一、工程安全事故追责顺序是什么 第一个安全责任的设定。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对安全责任设定有行政首长负责制,层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四种。事故的种类一共有以下的内容: 1、事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行政责任也好,刑事责任也好,都是根据事故性质来判定。 是指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行政的上下关系。对犯有失职和违纪行为的人员给予一种行政制裁。而行政处罚呢,是指特定的...


·聘请一般律师探视需要钱吗?
    聘请一般律师探视需要钱吗? 每个地区的标准是不同的,律师探视需要多少钱一般不需要太多,但仅仅是探视的话可能律师并不会选择接,因为一般律师都时代理案件之后才进行探视等工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监狱每个月都有接见日,在接见日的时候可以接见到犯人。如果犯人在监狱服刑期间犯了监规可以停止接见。被关押的罪犯家属可以探视,但是有一定...


·工伤纠纷律师费是怎么收的?
    工伤纠纷律师费是怎么收的? 在一些高危行业,职工发生工伤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发生工伤后,双方关注的焦点就在赔偿费用方面,因为赔偿问题而引发的民事诉讼也不少。职工就工伤纠纷打官司的,需要聘请律师,并支付一笔律师费。那么工伤纠纷律师费是怎么收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工伤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1、自带劳务承包。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


·农民误工费年龄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农民误工费年龄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结合中国国情,在广大农村地区,六七十岁时仍然承包耕种责任田,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计的农民比比皆是,他们仍然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力。以年龄作为劳动能力丧失的依据,既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与我国的国情和农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 因此,结合《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并未对受伤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客观...


·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
    哺乳期女职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单位不仅不能随便解雇,而且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也要作出特殊安排。那么,女职工哺乳期间可以出差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哺乳期员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企业不仅有解雇保护的限制,也要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作出特殊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们工作的时候,有时候会出现被辞退的请款,解除劳动关系,对于解除劳动关系,我们应该都不是很清楚,而劳动法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从而保护我们被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些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下面让为我们分享一下相关知识。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


·如果单位劳动合同不续签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如果单位劳动合同不续签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就业合同,保障双方的权益,今天我们要来给您讲讲关于单位劳动合同不续签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的问题。劳动合同虽然签订的时候有规定时间,但是如果不是员工主动离职,一般都要据情况,予以补偿。且看以下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