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徐州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徐州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在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上,法律上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离婚怎么判孩子?孩子抚养费的怎么给付?这里面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一方财产的调查等,这些都需要的专业的知识和方法。如果离婚案件较复杂,还是建议离婚父母适当去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这样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孩子都会有好处。在离婚最后,只有一方能够获得幼儿的抚养权,另一方只有探视权,所以在判定抚养中,法院是选择经济状况好,并能够给予幼儿足够爱的当事人,所以另一方在没有感情的状况
下,支付相应金额的抚养费是必要行为。抚养费的金额要根据是否拥有固定收入进行计算。



相关内容:

·向法院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
    关于离婚,当双方选择诉讼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根据一系列的程序,由法院开庭审理,并根据案情做出相应的判决,决定双方是否离婚。这其中肯定少不了法院不批准这种情况。但如果是以下这种情况,当双方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尽快结束婚姻然后投入新的生活对于他们才是最佳的选择,法院则应准予离婚。那么,向法院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怎样可以一次判离? 男女一方要...


·离婚后申请抚养费好会败诉吗?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有子女的家庭,一般是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支付的问题。可是如果是对于另一方的生活有困难的情况下,一方申请抚养费好会败诉吗?对此,我们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申请抚养费好会败诉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存好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存好是合理的吗? 离婚抚养费一次存好是合理的。关于扶养费的支付周期以及金额问题需要双方协商好,一次性存好的方式如果是经过双方同意的就是合理的做法。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


·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3)无效婚姻与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


·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离婚男女双方比较关心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与军人离婚要考虑的一般也是这两个问题。那么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相信您对这两个问题还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和军人离婚没有得到抚养权时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解决。法律对于军人离婚时的抚养权没有特别的规定,因此抚养权的归属就按照一般的确定原则。《中华人...


·一、婚内财产分割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婚内财产分割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


·要求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
    1、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实行婚姻财产分割制度,即夫妻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夫妻双方实行的共同财产制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度,那么承担家事比较多的一方一样无法向另一方申请离婚经济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时间只限于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度,即使其中一方对家庭付出比多,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已后,都不能向对方提...


·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夫妻双方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中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婚内协议离婚。顾名思义婚内协议离婚就是指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协议离婚。那么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呢?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一、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 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在双方未能在...


·性冷暴力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所占的闭比例是比较高的,就司法实践来说,诉讼离婚的理由是比较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性冷暴力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若长期遭受到性冷暴力,有哪些危害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性冷暴力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 性冷暴力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只要感情破裂,就可以起诉离婚。 二、“冷暴力”的特征有哪些? 随着教育水平和人文素质的提高,用“武力解决家庭矛盾”者被贴...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是都会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纠纷。此时,肯定就无法协议离婚的,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对抚养权做出判决。那么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


·骗取国家项目资金属于犯什么罪
    诈骗罪。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一、没有家暴证据怎么离婚?
    一、没有家暴证据怎么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