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在监狱还是看守所执行? 拘役是在监狱还是看守所执行?判三个月拘役是在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
·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刑事诉讼法移送审理的规定是什么? 有很多案情特别复杂的刑事犯罪,初级人民法院会在审理过相关的卷宗以后直接将案件移送审理,案件的移送并不是说初级人民法院不具备审理的资格,而是因为这种犯罪行为的最终的量刑是很有可能非常严重的。但是刑事案件的移送审理也受到刑事诉讼法的约束,当案件被移送以后想必家属也特别关心刑事诉讼法移送审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移送审理的规定是什么?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
·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 生活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刑事犯罪的时候,对受害者的财产造成损失,那么受害者自然是有权利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的。不过民事赔偿和刑事案件的审理,是两种性质的,这就涉及到了刑事诉讼法当中刑事附带民事的相关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 成立条件: (一)以刑事诉讼成立为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 个人信息泄露后给我们带来的生活影响是非常严重的,简单的只是打乱生活的节奏,严重的会导致我们的个人权益受到损失,而且当前这种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非常严重,我们需要更好的去保护自己的个人资料,要学会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有什么罪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会涉嫌犯罪的。 如果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并且由确凿的证据,去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的;而如果只是被泄露,...
·侵犯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个人信息与隐私怎么界定 一、侵犯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
·数罪并罚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可能有些人也是从第一次开始走上了犯罪的这条道路以后,对自己以后的人生根本就是一种得过且过的鸵鸟心态了,所以他们有些也并不在意去做出更多的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因此刑法当中就专门针对那些犯有两个以上罪行的这部分人适用于数罪并罚。因此,数罪并罚法条对惩处那些作恶行为特别多的这部分犯人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一、数罪并罚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
·新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 二、补充资料 刑诉法第六节中的其他条例 第六节 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
·传播淫秽物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因为犯罪类型的多种多样,所以我们法律上根据各种犯罪行为的不同性质和手段而把犯罪行为划分出了多种类型。那么,传播淫秽物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传播淫秽物品罪属于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这一类,我们为您整理出了一些有关情况以供您借鉴。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
·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标准是什么 食品、药品的安全关系这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问题,尤其是药品。毕竟一般是在生病的情况下才会去吃药,但如果此时吃到的是假药,就会耽误病情,严重的甚至还会因此丧命。因此我国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打击,那现实中该如何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认罪时间必须在当庭,即一审庭审阶段。 第二,认罪必须处于犯罪人的自愿,而且自愿认罪的态度还直接影响从宽幅度。 第三,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达到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第四,认罪针对是事实,而不是要求犯罪人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
·炒外汇算非法集资吗,非法集资怎么量刑?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一种影响十分恶劣的经济犯罪,非法集资如果达到一定的金额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我国近几年由于经济对外开放,使许多国外的货币进入国内,因而有许多人通过炒外汇的方式获得收入。那炒外汇算非法集资吗,非法集资怎么量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炒外汇算非法集资吗? 炒外汇是否算非法集资,要看该行为是否满足非法集资的条件。我们来看一下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形式罪侵犯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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