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保险合同生效能退保吗?怎么样算合同生效?

保险合同生效能退保吗?怎么样算合同生效?保险合同是合同中的其中一种,对于保险合同,很多人都是有签署的,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是有一定的保险保护的,而对于保险合同生效能退保吗?怎么样算保险合同生效?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保险
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吗
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2、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或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4、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二、保险合同如何生效
1、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1)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我国采取的是“零时起保制”。即合同成立后的次日零时,或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地次日零时起生效。2、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保险合同若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关于保险合同生效能退保吗的问题,在《保险法》中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保险合同中的退保只可以单方面解除,这个也是对于投保人的一种权益保护,保证投保以后的合同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受到任何利益伤害。如果遇到保险公司单方面违法退保,保险公司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相关内容:

·出版合同3年有效期是什么?
    出版合同3年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出版合同是指出版方与作者之间签订的与出版事项有关的合同。在出版合同中我们可以看到,出版方会与作者约定合同的有效期,许多人对合同有效期表示不太理解,那出版合同3年有效期是什么意思?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作出详细说明。 一、出版合同3年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出版合同3年有效期是指该合同自生效当日起三年后合同就宣告终止。合同有效期一般也就是合同的履行期,在合同有效期内...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提起日期可以吗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提起日期可以吗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但对于合同约定的具体行为事项的生效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合同从签署时合同自约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民法典》,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黄花梨木,数量 500 公斤,卖给乙方所有。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木材的总货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该款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三...


·买卖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
    买卖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 买卖合同违约行为依其具体违反合同义务情形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违约形态: (一)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称为期前毁约、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 (二)实际违约。主要包括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


·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一、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劳动者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是各业主,为了提高物业人员的服务水平,相关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物业人员的行为加以约束。在现实生活中,是通过与业主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合同,然后按照合同的约束实施作业的。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甲 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 编: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 ...


·设备供货合同应该怎么写?
     设备供货合同应该怎么写? 设备供货合同范本: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__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


·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法条规定有哪些?
    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法条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法条主要是由民法典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本世纪民法典发展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些义务即使在...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间内或者经催告不予追认,则合同不生效。那么,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呢,而针对效力待定合同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具体阐明。 一、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
     要知道签订合同,不仅是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是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在签订合同中是需要明确了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着重解释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 一、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效力,有狭义概念与...


·货运挂靠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货运挂靠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货运挂靠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法律的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方式和违约金的调整请求权问题。具体条文如下: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


·合同生效与撤回的含义
    合同生效与撤回的含义 一、合同生效 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