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企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国企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有补偿;

在国企解除劳动合同,其经济赔偿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任何用人单位违法的解除劳动合同都是要给劳动者赔偿的,而且还必须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进行办理,赔偿的标准就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来进行计算,所以,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只要是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就要给员工一定的补偿。



相关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怎样的?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怎样的?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哪个部门出具的 1、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


·《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48小时死亡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48小时死亡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48小时死亡算工伤,对“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为工伤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认定:1、死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2、是否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文件依据: 劳社部函〔2004〕256号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 “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算辞退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算辞退吗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并不一样。其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主动解除行为,目前劳动合同的解除又可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单方解除。而如果是劳动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主动、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终止是自然结束。目前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规定在...


·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a承包人包工包料;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给补偿金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给补偿金吗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可以;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


·老板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任何投资或者工作都具备着风险,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等等原因,企业往往会面临着倒闭的局面。但是在公司倒闭之后,其善后工作也产生了问题。许多劳动者都有着疑问,老板倒闭了工资怎么办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什么?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什么 一、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它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设在政府内,具有行政机关的属性,依据我国的法制原则,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仲裁活动,其生效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


·一、劳动者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劳动者随时可以辞职吗?劳动者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


·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时限是多久
    一、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时限是多久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必须在下月发工资时兑现,而休息日的加班,单位可选择安排补休,但如果在半年内不补休的,就要以现金形式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倍的工资报酬。同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6天休息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再按照2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索要加班费的时限是一年。对于一些劳动者拿不到或拿不全加班费,这项...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如果公司需要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要支付员工赔偿金的,那么此时公司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员工作出赔偿才行。一般这个赔偿金都是根据员工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公司法总经理聘任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总经理聘任程序是什么? 我们可能会感觉公司总经理一职对我们来说是相当的位高权重。的确,但是总经理也不是为所欲为,谁都可以当的,他也有一定的聘任程序。那么,公司法总经理聘任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就听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下吧。 一、公司法总经理聘任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可以按照其公司章程或具体准则对总经理进行聘任。 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