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办

一、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

(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监视居住期间再次犯罪且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会进行逮捕处理。

二、监视居住遵守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59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监视居住的条件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是我国强制措施的内容之一,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行为人有发生一些串供,逃跑等违法行为的,可以对行为人予以强制逮捕,监事居住,相当于是限制了人们的人身自由,所以要遵守规定,不做违法行为。


相关内容:

·刑法中抽象危险犯可以未遂吗
    刑法中抽象危险犯可以未遂吗?刑法没有明确规定抽象危险犯是否可以未遂,危险犯有无未遂形态,在学说上存在否定说、折中说与肯定说之争。1、否定说认为危险犯只有既遂形态,而没有未遂形态存在。持否定说的学者一般认为,危险犯不可能存在未遂是因为危险状态不仅是犯罪既遂的标准,也是犯罪构成要件,只要危险状态出现,就成立犯罪既遂,而没有存在未遂等形态的余地。如有学者指出:“危险犯也是以犯罪结果(一定的危险状态)作为...


·刑九关于受贿罪的新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
    一、刑九关于受贿罪的新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 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


·诈骗罪六万元怎样争取判缓刑
    诈骗罪六万元怎样争取判缓刑?诈骗罪六万元一般是不能判缓刑的,因为诈骗6万元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


·开设赌场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那么,在法律实践中,认定构成了此罪的话该如何处罚呢?我们提供开设赌场罪最新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一)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


·拐卖儿童死刑犯可以缓刑吗?
    拐卖儿童死刑犯可以缓刑吗?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1)民愤不是极大的;(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6)犯罪...


·盗窃罪证据不足怎么办,盗窃罪如何量刑?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这里的事实通常是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来展现的,只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么要是盗窃罪证据不足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证据不足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是怎样的
    有些罪犯因为放了重大刑事案件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收监之后认错态度十分的端正,而且在服役期间表现十分良好或者是立功的话是可以获得减刑的,那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怎么样罪犯才可以减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犯罪行为人,予以应当减刑的决定。但是判处的刑期不一样,减刑适用也不一样。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到处罚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到处罚?如果需要受到处罚的话,具体又是怎样对精神病人进行处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到处罚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任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侦查阶段一旦结束,侦查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报请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于是便引起刑事案件的第二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又称公诉机关)对侦查机关(公安局)上报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察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对于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凿的将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对于不需...


·销售不合格产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销售不合格产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


·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公民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发卡银行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才行,否则很容易触犯信用卡诈骗犯罪,这种情况下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如今,我国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