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纠纷开庭过程

房产纠纷开庭过程


民事、经济案件开庭审理的顺序为: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及代理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询问是否回避,然后开始审理。首先原告陈述事实,然后被告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然后休庭,一般不当庭宣判,等判决书做出来后通知当事人取判决,一般法院不宣读判决书,签字后自己看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 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目前一般的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三个月内结案。三个月不能审结的,转为普通程序。


第七步:二审审理。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同时交纳上诉费,并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将上诉状交给被上诉方,被上诉方提交答辩状,一审法院将答辩状再转交上诉方,然后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移送第二审法院。第二审法院只对上诉人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现在的二审案件一般不开庭审理,一般法院通知说“谈话”,只针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审理,没有争议的则不再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 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做出终审裁定。


第八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第九步: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二、房产纠纷诉讼流程:


对于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通常刑事类的案件的都会经过庭审这个过程,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通过调解,所以调解成功了之后就可可以不经过庭审的程序,直接撤回原来的诉求,如果调解不成功,就要完整的将这个案件流程走完。




相关内容:

·二手房房龄与贷款有什么关系
    二手房与新房在很多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别。其中,比较明显的一个差异就是新房没有房龄一说,而二手房则存在房龄的因素。购房者在贷款购买二手房时,房龄对于贷款额度就会有一定的影响——房龄越老,贷款额度就越低。那么二手房房龄与贷款有什么关系?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房龄对中介代办贷款流程的影响 二手房房龄较高会直接影响房屋中介机构代办贷款的流程,但是不同的中介机构在处理方式上有所不同,但...


·离婚房子协议给子女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中,离婚比例日趋升高。不管哪种离婚形式都意味着财产要分割。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那手续比较快捷。双方需要把共同财产和子女进行协商。在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的情况下,对于房产这种不动产来讲,大多数夫妻都会协商把共同的房子留给子女,避免任何一方对房子的占有。那么,对于离婚房子协议给子女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离婚房产协议给子女的流程: 1、离婚后按揭的房子过户给孩子先是要取得银行的同意,可以先向贷款...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离婚在我国近几年来越来越频繁,很多婚姻家庭由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包括离婚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解决这些问题的详细规定和说明,其中就有包括离婚房产房贷的相关说明,那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 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


·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离婚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共同分割,但比较容易分割的是动产诸如现金资产之类的,而房子作为不动产其实是不容易完全公平地对半分割的,所以才需要离婚房产公证书的存在。我们整理出了公证书的范本格式与办理公证书的收费情况。 一、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样本 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


·在买房的时候,有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为了少支付利息会选择一次性支
    在买房的时候,有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为了少支付利息会选择一次性支付全款,但大多数家庭由于资金不足,则往往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而不同付款方式下涉及到当事人要注意的问题不同,那么买房子一次性付款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全款是指一次性付清全费用(包括房产费、物业管理费、相关手续费)等等。一次性付款一般可以从销售方那里得到2%-8%左右的房价款优惠。在当前持续加息的背景下、...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相关解读 1、如果是刚需性自住房且预算充足,任何时候都可以买。 毕竟,购房者的目的是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品质,没有什么比尽快住上新房,所带来的经济效用更好的了。 当然,房子作为重要的家庭资产,具体什么时候买、未来房价走势这两个问题,也是要关心的。 2、房价不会大跌 一方面,房地产仍被定位为“支柱产业”,另一方面,房地产调控已经建立起长效机制,在这双重背景...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自然,针对不同的房产,那实际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就不一样。那到底买二手房时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权属审查。 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自己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的?
    自己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的? 自己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的?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3、普通咨询报告...


·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怎么办?
    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怎么办?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关于商品房的买卖,住建部专门制定了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关于商品房的买卖,住建部专门制定了相应的买卖合同样本,方便各开发商使用,但是需要注意一般在这个买卖合同样本的基础之上,往往还会格外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


·出租人私自卖房构成侵权吗
    在现代社会,选择出租房屋的人很多,为了维护承租人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我国法律规定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那么出租人私自卖房构成侵权吗?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出租人私自卖房如何赔偿呢?本文将具体为您分析这两个承租人最关心的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出租人私自卖房构成侵权吗 (一)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所租房屋的权利,承租人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是债权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与基于共有的优先购买权不同,共有人...


·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转让集资房的条件有哪些
    集资房其实算是我国的历史产物,虽然现在新增加的集资房已经很少了,但因为过去的一些原因导致遗留下来了不少集资房。对于集资房而言,此时产权可能是属于单位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单位与职工共有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集资房可以买卖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按照法律的规定,某个物品能不能上市买卖,主要看的是两个条件:第一,转让物品的人是不是有权转让物品,也就是说,转让人必须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