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高空坠物砸车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高空坠物砸车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第八十八条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九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条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高空坠物的免责理由有哪些?《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3、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的这种规定没能实际解决高空坠物在我国法律制度当中的尴尬地位,就好像是我们的机动车被别人砸坏了的情况下,如果说正好小区的监控也没有办法找到该坠落物的实际所有人,那车主要面临的境地就是起诉该栋建筑物的高层所有住户,这样承担的民事诉讼费用和搭进去的时间,跟修车的花费根本就不成正比。



相关内容:

·在我国汽车脱审多久不能再审
    在我国汽车脱审多久不能再审在我国汽车脱审多久不能再审?1、就一般家用私家车而言汽车脱审三年就不能再审车了。2、一般家用私家车而言汽车脱审三年就不能再审车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多少钱? 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责任人赔偿。 死亡是交通事故导致的最为严重的后果之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死亡,受害人家属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与死亡相关的赔偿项目赔偿。死亡伤害属于人身损害,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年限怎么确定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分为两个方面,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而针对不同的损害,法律规定的年限不同,也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不同。那么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年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年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随着冬天的来临,因为雨雪的原因,有些人为了走进到甚至会进行逆行。所以路上的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是不断的提高了,这对我们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那么如果是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呢?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一起往下了解了解吧。 一、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汽车按什么标准处罚? 由逆行车辆承担全责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


·机动车商业车险种类有哪些
    机动车商业车险种类有哪些? 一、商业车险基本险 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如无法找到责任人,赔偿损失的30%,碰撞事故按照责任比例赔付,价格随车辆购买价格增加而增加,推荐险种(如果个人觉得车驾技术好,且能忍受小事故的赔偿金额,为了省钱可不选择该险种,但是如果期间内发生大事故就会觉得还是投保该险种合算) 2、三者险,赔偿范围同交强险,但...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同等责任是否会被判刑?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同等责任是否会被判刑? 如果是致一死一伤负同等责任是不会被判刑的。依据法律规定,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虽然没有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部分,一般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超出部分,根据双方责任按比例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一、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怎么处罚?
    一、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怎么处罚?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是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一些民事方面的赔偿,除此之外的话可能面临着一些行政的罚款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因先前事故后果的大小所承担的责任就有所不同,构罪的起点是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达到就要负刑事责任,相反则属于轻微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只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以下7中不同的类型...


·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 一、股权转让基本含义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


·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各种损失,并且需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 一、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的问题需要以地方政策为准,每个地区的地税标准都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交通财产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交通财产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


·怎么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名
     怎么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名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2、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