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三者胁迫一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指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夫或妻哪一方具体抚养,而另一方如何承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做合理的、有切实保障的安排。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财产问题主要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尤其是离婚后住房问题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体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适当照顾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妥善加以解决。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财产利益。

结合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方面规定的需要符合的离婚条件也不一样。而就离婚手续来看,协议离婚显然要比诉讼离婚简单的多,自然选择此种方式离婚的夫妻也就会比较多。然而,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就一些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那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相关内容:

·女方什么情况属于骗婚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因此,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另外,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的情况,包括性格、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况也属于骗婚,但该情形下的骗婚不是犯罪行为。发现被骗婚后,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


·司法实践中怎么解决事实婚姻
    司法实践中怎么解决事实婚姻?(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无效婚姻的情形《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


·怎么申请无效婚姻 哪些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要是男女在申请登记结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完全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如年满没有达到规定等等,那此时即使爱去虚假手段领取到了结婚证的,这样的婚姻关系也是无效。而认定婚姻关系无效需要向法院或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那此时应该怎么申请无效婚姻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 一、怎么申请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


·一、前夫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前夫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先催告对方,若对方仍不支付,可以通过起诉解决。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抚养费指为其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我国当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论是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一方直接抚养孩子,而另外一方则需给孩子相应的抚养费。二、孩子的抚养费给付该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


·在我国男方不抚养小孩离婚孩子归谁?
    在我国男方不抚养小孩离婚孩子归谁?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


·婚后发现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


·结婚30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30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结婚30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30年离婚财产这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进行平均分割。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


·重婚有哪些形式,重婚的法定形式包括什么
    众所周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必须负有忠贞义务。如果一方有重婚行为的话,那么因此而离婚的另一方不仅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同时要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要先了解重婚有哪些形式。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重婚有哪些形式 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


·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处理买卖婚姻要注意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选择是否结婚,在结婚后,若出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也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以及存在着包办、买卖婚姻的情形,此时,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 一、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 1、什么是买卖婚姻 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


·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


·夫妻监护权变更有哪些情况
    夫妻监护权变更有哪些情况(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该条的内容实质为婚内财产分割,即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