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让通过诉讼方式通知是否可以

债权转让通过诉讼方式通知是否可以?债权转让以起诉方式通知是可以的。债权转让就是指债权人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将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转让给该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第三人的行为。出让债权权利的主体是原债权人,受让债权的主体是第三人,债权转让成立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债权转让而解除,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成立,债权转让以向债务人通知后而对其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因此而承担对受让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对债权转让在现行我国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从《民法典》的内容看,债权转让要求债权的转让必须经债务人的同意而生效,此规定对债权权利的转让的生效要件,过于严格,受当时计划经济影响,私权自治不能得到较好的实现,已不能适应现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合同本质上应遵循契约自由,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民法典》只规定了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没有要求必须债务人同意,所以民法典的规定既充分尊重了债权人处分自身权利自由,体现了保护和尊重债权人的权利、鼓励交易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同时又能较好地从维护债务人利益角度出发对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权利作出适当的限制,避免债权转让的过分随意,导致债权流转无序,宽限适中,所以《民法典》规定是可行的,科学和合理的,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的。我国民法典对债权转让的通知主体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债权转让的效力关键是只要向债务人进行通知,债务人知晓债权转让的事实,债务人能知向谁履行义务就行。所以对于是由原债权人或债权受让人向债务人通知均是可行的。我们不能一味强调由原债权人还是受让人一方进行通知。债权转让协议经原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后,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在两者就发生效力,这只是内部一种效力,但是要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则要经向债务人履行通知程序后,才能产生效力,如规定只能由一方履行通知的义务,则实践中可能出现由于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不能及时向债务人通知或故意不通知债务人,就会使得原有的债权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中,不利于债务人履行义务,原债权人或受让人的利益就会受到严重威胁,不利于交易的有序,快速进行,阻碍了经济正常的发展。债权转让通知方式的认识。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有几种方式:一、债权人或第三人向债务人发出书面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二、债权人或第三人口头通知债务人。上述两种方式均得到司法实践普遍认可。但是对于诉讼中向债务人发出应诉通知书是否是一种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存在争议。本案中被告抗辩没有收到本案第三人的债权转让通知,经过庭审原告与第三人均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已收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本案争议就在于诉讼是否是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的认定上。债权转让进行通知的法律价值分析。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设立债权转让的立法本意是及时解决经济纠纷、鼓励交易、促进经济的快速流转。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的债权转让要进行通知的目的在于一方面尊重债权人对其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维护经济秩序的相对稳定,债务人得知债权转让的通知的时间作为其向谁履行其履行义务的时间上界限,确保履行义务的明确有序,依法进行。综上,债权的转让一定要债权人债务人双方都知道并且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双方可以书面通知或者口头通知的方式达成协议。债务人一定要注意新的债权人是谁,你们双方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偿债,不要弄错相关信息导致财产损失。



相关内容:

·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还款是否现实?
    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还款是否现实?您在借钱给他人时,一般会要求有担保人的存在。那么问题自然就会产生,有网友咨询律师,当债务人不还钱时,是否可以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还款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不能机械地根据《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按照保证合同明确定保证为连带保证的才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而应该从立法的背景以及法律的发展趋势考量法律的运用,按《担保法》规定只要是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就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民...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 一、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主要有: 1,个人的征信不良,有担保未还清,信用卡逾期还款,个人银行贷款未还清等 2,个人贷款资料不符合银行要求,收入证明达不到月供的要求 3,个人无意或故意推迟不去银行签字,办理相关的按揭手续 4,个人提供假的按揭资料等 个人可以向银行贷款,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


·正规欠条的写法是怎样的,有什么格式
    欠条是在欠款、欠物时,有一方出具给对方的一种凭证性文书,这也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字据,通常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写欠条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那么正规欠条的写法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正规欠条的写法是怎样的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应说什么?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应说什么?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应说要求对方还款。一朋友欠钱不还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2、去法院直接起诉。书写起诉状,准备好相应的证据递交给法院的立案窗口。二、对方欠钱不还能...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包括:(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


·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吗
    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吗? 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吗? 所谓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贴息贷款
    其实贴息贷款在生活当中并不是特别的普及,因为我们普通人大多数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肯定政府是不会补贴任何的利息的,所以也就导致大多数的人根本对于贴息贷款的概念可能都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因为本身贴息贷款就是用来鼓励相关项目的建设投资的,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了解一下在我国到底什么是贴息贷款?一、在我国到底什么是贴息贷款?贴息贷款是指用于指定用途并由国家或银行补贴其利息支出的一种银行专项贷...


·私企挪用公款能判多少年
    1、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信用卡逾期能贷款吗
    信用卡逾期能贷款吗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国管公积金新政首次明确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等影响房贷情况。在其2015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措施的通知》中,第三条指出:完善征信记录使用标准。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债权是一种权利,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债权的时候应该做些什么,这些在法律上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阅读。 一、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