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品房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商品房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们购买商品房需要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合同条款开发商应该按时交房。如果发生商品房延期交房的情况,国家关于商品房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说的?对于这个关系到您切身利益的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我们做了回答。
一、商品房延期交房,国家规定的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获双倍赔偿?
1、和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在第一位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方又将房屋出卖给另一位购房者。2、开发商方故意向购房者隐瞒项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信息,或者向购房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而诱导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3、开发商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导致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款。4、所出售的房屋已经被抵押,但出卖时隐瞒这一事实。5、交房时,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并且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那么3%以内(包括3%)部分的房款额由出卖人返还给买方,并支付利息。超过3%部分的房款额,出卖人双倍返还买方。
三、不同情况下的违约金,又是如何确定的呢?
1、当事人请求减少过高的违约金如果当事人提出另一方要求赔偿的违约金过高,那么违约金的确定就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合同中对这种情况有相关约定,按照合同来走。第二种情况,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当事人需举证说明自身的违约责任给另一方造成具体多少损失,若举证情况属实,则按照赔偿不超过实际损失30%的违约金原则,双方协议进行调整。2、开发商若恶意违约或实施欺诈行为致使合同无效若碰到开发商恶意违约或存在欺诈行为,最后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不仅要返还购房者已经付过的房款和相应的利息,还要满足购房者不超过已支付房款数额一倍的违约金赔偿要求。综上所述,对于我们购房者来说,在认真签署购房合同的同时,也要对国家关于商品房违约金的规定有所了解。因为现在有些小的开发商会因为各种因素导致违约,当违约事件发生后,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


·一、买房子收入证明盖假章可以吗?
    一、买房子收入证明盖假章可以吗? 买房子收入证明盖假章不可以,买房贷款时,银行会要求提供收入证明用来体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收入证明的一般模式为月收入,包含税前工资、津贴、奖金。不同银行的收入证明格式有差异,而且开收入证明时有的公司有自己固定的模板。收入证明不可以盖假章,一是盖假章是一种违法行为,二是通过开假收入证明贷款买房,如果被银行识破,即便是已经放款,也有可能被要求一次性提前还款、撤销贷款合...


·购房违约责任怎么写的?
    购房违约责任怎么写的?对于购房的违约责任需要由双方来进行书写,从而在一方违约时可以按约定的来进行支付赔偿额。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


·回迁房二手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因为在销售时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回迁房二手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因为在销售时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所以我们能以相对低一些的价格购买到回迁房,但是有的回迁房有的有房产证,有的回迁房只有回签协议,这就需要我们在看房时仔细辨别,那么,丁桥回迁房二手房购买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购买回迁房注意事项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 。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


·由于期房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在购买之后需要及时办理
    由于期房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在购买之后需要及时办理预告登记,也就是进行备案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而在购买期房的手续中,因为需要办理这些事项,所以就会要求提供一定的材料。那究竟购买期房的手续中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期房的手续中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结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民政局出具)3、房产局出具首次...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 赔偿书是在经济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一方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索赔要求的文书。 与开发商协商 对于较小的纠纷或讲信誉的开发商来说,采用此种方式解决矛盾能获得较满意的结果。购房者在直接找开发商协商和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宅基地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进行认定。 (二)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为基底面积,以其基底面积为标准计算至四层。计算后根据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原则进行认定。如宅基地批准手续未载明面积的,由专业测绘公司对每一宗...


·一、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一、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正好您又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只要您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政府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接下来,的我们来告诉你如何补办购房合同,给您提供一些补救的措施和方法,请您接着往下看。一、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对于购房合同丢失,不要担心。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


·女方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 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女方即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 二、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有这几种方法 ? 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若是...


·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什么?
    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什么?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主要有一下几点: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4)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生火,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


·买房子首付是多少钱
    买房子首付是多少钱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根据规定,一般的首付是百分之三十,也是就是说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是不能够贷款的,必须邀您自己用现金承担,其余的百分之七十,才能够用贷款支付,如果您手上有多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