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证据种类有哪些

交通事故证据种类的划分有利于人们更好的组织有效的有利于自己证据,在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能够最好的出示有利于自己诉讼请求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关于交通事故的证据收集是比较专业的,也是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只有充分了解相关的证据才能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为了您能够清晰的了解这些证据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作了一些整理。

一、有关人的证据

1、证明人的身份的有关证据资料

(1) 身份证、合法法人的工商登记资料

这些证据的主要证明意义在于,弄清当事人的年龄、身份、地址、经济状况及与其有关联的其他信息,以便于在提出赔偿要求的时候能够选择正确的原告,并能够找到合适的有赔偿能力的被告,尽量避免少走弯路,节省诉讼成本。

(2) 工作证、暂住证、职务证明文件、工资条和有关证明当事人收入和居住情况的证明资料。

在我国,由于存在交通事故索赔的城乡、地域和个人收入差异,所以彻底弄清这些信息就显得非常重要,如交通事故伤残和死亡赔偿项目中,农村户口的人和城市户籍的人其获赔差异通常在三至四倍之间,但一个农村户口的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曾在某城市居住或工作一定年限,就可以依据城市人口的有关规定理赔;再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计算中,如果某人能够合法证明其收入远高于当地的平均赔偿标准,则可以实际收入获赔,最高可三倍于该平均赔偿标准获赔。

2、证明事实真相的有关证据资料

(1) 证人证言

在查清交通事故真相中,证人证言往往起着关键的作用,尤其在交通逃逸事故中,证人证言也许就会成为唯一的证据和线索来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要做的事情除了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及时报警之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可能的留下目击者和其它在现场的人电话、地址和其它联系方式,不要把一切都寄望于警方的调查,要知道警方没有线索,同样会措手无策。证人证言不光是利于警方调查的线索来源,在法庭上通常可以作为最重要的旁证,有时还会起到主要证据的作用。

(2) 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通常包括驾驶员、受伤人员和其他有关当事人,当事人是事故的亲历人员,他们是最接近事故真相的人员,他们通常会做出对事故真相的最原始的说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事人从事故造成的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往往会脱离事实真相做出最有利于己方的陈述,因此,为了防止这一点,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双方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妄图私了,而应该及时报警,并及时要求警方做好有关的讯问和询问笔录工作。

(3) 法医鉴定

法医鉴定结果往往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的严重性,对交通事故的定性、受损害方获赔额,是否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等方面都是决定性的证据,进行法医鉴定也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伤残赔偿中误工费可以计算至定残之日止,因此选择何时进行法医鉴定往往决定着误工费用的计算,所以进行法医鉴定时通常情况下应该是等待伤情彻底康复之日为好,这样做至少对伤者本人有如下好处。

二、有关物的证据

1、证明事故真相有关证据

(1) 物证

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有关物品和痕迹。它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形式、外部特征等来起证明作用的。在交通事故中的物证是非常广泛的,但最常遇到的有:事故车辆及其脱落物件、车辆碰撞痕迹、地面划痕、车辆制动划痕(刹车印)。在交通逃逸事故案件中,只要有可能是逃逸车辆上的人或物遗留或失落的任何物品都有可能成为证据,应该仔细保留,并及时提供给交警部门。

(2) 书证

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起证明作用。如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提货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医药发票和有关信件等等,在交通事故中,最值得注意的书证通常有驾驶证、行驶证和医院的诊断证明。

(3)鉴定结论

法医鉴定也是鉴定结论的一种,但这里谈的主要是指车辆的痕迹鉴定,车辆损坏程度和碰撞部位的鉴定以及因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的评估等证明资料。鉴定结论不仅能够反映事实真相,而且常常对事故的定性和事故损失赔偿额的多少发生影响,因而不得不予以重视。

(4)视听资料

是指用来证明事故真相的录音录像等资料。视听资料通常具有直观性、秘密性等特征,直观性是指视听资料常常能够直接反映事故的整个过程或其中的重要环节,秘密性是指视听资料的形成通常是在事故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录制的,但有一种证据例外,就是交警队对道路交通实行的电视监控资料,电视监控是在当事人知情情况下公然获取的,而且该证据往往在事故处理中发挥找越来越大的作用。

2、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资料

(1) 现场勘查图和现场勘查笔录

现场勘查图和现场勘查笔录通常由公安交通警察制作,而公安机关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几乎是完全依据现场勘查图和现场勘查笔录来进行,现场勘查图是指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时制作的直观反映事故发生后车辆、人员和有关痕迹的具体方位的图表,除了制作现场勘查图,通常交警部门会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作为图表的辅助证据。现场勘查笔录是指交警部门在事故现场制作的反映事故真实情况的简短记录,通常包括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和车辆的有关情况,现场目击者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等,一般情况下,现场勘查图和现场勘查笔录必须有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或其委托人及交警部门办案人员的签字方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此,建议对当事人在签字的时候必须对现场勘查图和现场查笔录进行仔细检查,有些当事人聘请了法律顾问的,最好等法律顾问到现场看过之后再签字,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如签字之后事后反悔,也是悔之晚矣!

(2) 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民事调解书等证据

一般情况下,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大小的直接证据,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即使到了法院,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法院一般也是假定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并无不妥,当然作为一种证据,法院的这种做法也许是不妥的,但是考虑到事故责任认定的专业性和技巧,法院一般是不会主动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否定性审查的。通过交警队的居中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虽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但是按照现行的司法解释,该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如果一方违约,守约方当事人可据此追究其违约责任。

(3) 交警队制作的讯问和询问笔录

讯问笔录通常是针对触犯交通管理法规的肇事者进行的,而询问笔录则是针对受害者和证人进行的。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所询问的对象不同,同时对于讯问笔录的制作通常具有强制性,肇事方必须配合公安机关。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证据种类的划分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的,也是非常专业的法律业务,使得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都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才是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每个人都不希望的,但是现在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非常高,这就需要我们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证据以便于收集证据,
相关内容:

·我国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
    我国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 我国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 (一)、刑事处罚: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


·交通肇事罪全责必须判刑吗
    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你知道公司交五险一金要先去准备什么吗?
    现在进入公司工作,单位都会为我们购买五险一金,这是为了保证我们以后退休能享有国家给予的相关权利,而只有在公司上班,我们才能买齐五险一金,五险一金里面的养老保险,就是为了保障我们以后退休了的生活,下面我来告诉您公司交五险一金要先去准备什么? 一、公司给新员工交五险一金是什么时候交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到惊吓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到惊吓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


·被自行车撞到算不算工伤?
    被自行车撞到算不算工伤? 一、被自行车撞到算不算工伤? 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被自行车撞伤属于工伤。若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构不成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火车站猥女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火车站猥女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火车站猥女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猥亵儿童,依据法律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从重处罚 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从重处罚。 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些猥亵儿童行为通过治安处罚即可达到惩戒效果。这就表明并非一切猥亵儿童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这是制定刑事处罚标准的前提 根据中国法律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遭受交通肇事而导致人身受到侵害,此时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检察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按照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机芯判处刑罚,此时,代理律师在确定满足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缓刑的条件之后,可以提出缓刑请求。 一、缓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


·其实我国交警部门在查处醉驾司机的案件当中,很多司机对自己的这
    其实我国交警部门在查处醉驾司机的案件当中,很多司机对自己的这种行为也是非常后悔的。如果没有酿成事故的话,那是十分万幸的,一旦酿成了事故,是很有可能会剥夺当事人的生命的。所以我国针对醉驾的检测有着严格的标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醉驾抽血107.6做多久牢? 一、在我国醉驾抽血107.6做多久牢? 对于对于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07.7毫克/100毫升的情形,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犯罪,一经定罪,...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感觉法院管辖权有问题的时候,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会根据材料做出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的决定。按照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首先得交诉讼费,这样法院才好按照流程受理。那么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这里要分不同情况,下面就看看本文是怎么分析的。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如何交纳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当事...


·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出现无疑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真的不幸发生了,肇事者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千万不能逃避。如果肇事逃逸只会罪加一等。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吗?下面我们为您回答。 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1、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由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构成。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2、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