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证据种类有哪些

交通事故证据种类的划分有利于人们更好的组织有效的有利于自己证据,在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能够最好的出示有利于自己诉讼请求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关于交通事故的证据收集是比较专业的,也是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只有充分了解相关的证据才能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为了您能够清晰的了解这些证据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作了一些整理。

一、有关人的证据

1、证明人的身份的有关证据资料

(1) 身份证、合法法人的工商登记资料

这些证据的主要证明意义在于,弄清当事人的年龄、身份、地址、经济状况及与其有关联的其他信息,以便于在提出赔偿要求的时候能够选择正确的原告,并能够找到合适的有赔偿能力的被告,尽量避免少走弯路,节省诉讼成本。

(2) 工作证、暂住证、职务证明文件、工资条和有关证明当事人收入和居住情况的证明资料。

在我国,由于存在交通事故索赔的城乡、地域和个人收入差异,所以彻底弄清这些信息就显得非常重要,如交通事故伤残和死亡赔偿项目中,农村户口的人和城市户籍的人其获赔差异通常在三至四倍之间,但一个农村户口的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曾在某城市居住或工作一定年限,就可以依据城市人口的有关规定理赔;再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计算中,如果某人能够合法证明其收入远高于当地的平均赔偿标准,则可以实际收入获赔,最高可三倍于该平均赔偿标准获赔。

2、证明事实真相的有关证据资料

(1) 证人证言

在查清交通事故真相中,证人证言往往起着关键的作用,尤其在交通逃逸事故中,证人证言也许就会成为唯一的证据和线索来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要做的事情除了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及时报警之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可能的留下目击者和其它在现场的人电话、地址和其它联系方式,不要把一切都寄望于警方的调查,要知道警方没有线索,同样会措手无策。证人证言不光是利于警方调查的线索来源,在法庭上通常可以作为最重要的旁证,有时还会起到主要证据的作用。

(2) 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通常包括驾驶员、受伤人员和其他有关当事人,当事人是事故的亲历人员,他们是最接近事故真相的人员,他们通常会做出对事故真相的最原始的说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事人从事故造成的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往往会脱离事实真相做出最有利于己方的陈述,因此,为了防止这一点,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双方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妄图私了,而应该及时报警,并及时要求警方做好有关的讯问和询问笔录工作。

(3) 法医鉴定

法医鉴定结果往往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的严重性,对交通事故的定性、受损害方获赔额,是否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等方面都是决定性的证据,进行法医鉴定也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伤残赔偿中误工费可以计算至定残之日止,因此选择何时进行法医鉴定往往决定着误工费用的计算,所以进行法医鉴定时通常情况下应该是等待伤情彻底康复之日为好,这样做至少对伤者本人有如下好处。

二、有关物的证据

1、证明事故真相有关证据

(1) 物证

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有关物品和痕迹。它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形式、外部特征等来起证明作用的。在交通事故中的物证是非常广泛的,但最常遇到的有:事故车辆及其脱落物件、车辆碰撞痕迹、地面划痕、车辆制动划痕(刹车印)。在交通逃逸事故案件中,只要有可能是逃逸车辆上的人或物遗留或失落的任何物品都有可能成为证据,应该仔细保留,并及时提供给交警部门。

(2) 书证

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起证明作用。如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提货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医药发票和有关信件等等,在交通事故中,最值得注意的书证通常有驾驶证、行驶证和医院的诊断证明。

(3)鉴定结论

法医鉴定也是鉴定结论的一种,但这里谈的主要是指车辆的痕迹鉴定,车辆损坏程度和碰撞部位的鉴定以及因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的评估等证明资料。鉴定结论不仅能够反映事实真相,而且常常对事故的定性和事故损失赔偿额的多少发生影响,因而不得不予以重视。

(4)视听资料

是指用来证明事故真相的录音录像等资料。视听资料通常具有直观性、秘密性等特征,直观性是指视听资料常常能够直接反映事故的整个过程或其中的重要环节,秘密性是指视听资料的形成通常是在事故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录制的,但有一种证据例外,就是交警队对道路交通实行的电视监控资料,电视监控是在当事人知情情况下公然获取的,而且该证据往往在事故处理中发挥找越来越大的作用。

2、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资料

(1) 现场勘查图和现场勘查笔录

现场勘查图和现场勘查笔录通常由公安交通警察制作,而公安机关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几乎是完全依据现场勘查图和现场勘查笔录来进行,现场勘查图是指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时制作的直观反映事故发生后车辆、人员和有关痕迹的具体方位的图表,除了制作现场勘查图,通常交警部门会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作为图表的辅助证据。现场勘查笔录是指交警部门在事故现场制作的反映事故真实情况的简短记录,通常包括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和车辆的有关情况,现场目击者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等,一般情况下,现场勘查图和现场勘查笔录必须有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或其委托人及交警部门办案人员的签字方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此,建议对当事人在签字的时候必须对现场勘查图和现场查笔录进行仔细检查,有些当事人聘请了法律顾问的,最好等法律顾问到现场看过之后再签字,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如签字之后事后反悔,也是悔之晚矣!

(2) 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民事调解书等证据

一般情况下,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大小的直接证据,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即使到了法院,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法院一般也是假定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并无不妥,当然作为一种证据,法院的这种做法也许是不妥的,但是考虑到事故责任认定的专业性和技巧,法院一般是不会主动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否定性审查的。通过交警队的居中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虽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但是按照现行的司法解释,该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如果一方违约,守约方当事人可据此追究其违约责任。

(3) 交警队制作的讯问和询问笔录

讯问笔录通常是针对触犯交通管理法规的肇事者进行的,而询问笔录则是针对受害者和证人进行的。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所询问的对象不同,同时对于讯问笔录的制作通常具有强制性,肇事方必须配合公安机关。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证据种类的划分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的,也是非常专业的法律业务,使得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都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才是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每个人都不希望的,但是现在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非常高,这就需要我们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证据以便于收集证据,
相关内容:

·车卖了肇事逃逸怎么办?
     车卖了肇事逃逸怎么办? (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因醉酒导致的不占少数。我国法律对醉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因醉酒导致的不占少数。我国法律对醉酒驾车这一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在刑法上定性为犯罪。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驾驶人有严重疾病需要及时就医的,并且在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允许监外执行。那么醉驾监外执行回家需要什么手续?现在我们就来解释一下。 一、醉驾监外执行的定义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


·太后悔交了社会抚养费能退回吗?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曾经为了能有效可控制人口增长速度而采取计划生育政策,并向那些不按计划生育的人群征收社会抚养费。但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及人口结构的改变,该生育政策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各地区正逐步的将二胎政策推广开来。那么太后悔交了社会抚养费,还有退回的可能性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分析分析。 一、二胎政策后社会抚养费能否退回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对于社会关注的...


·一、交通事故轴索损伤评级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轴索损伤评级标准是什么?一般可以定为九伤残,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有些人认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


·关于雇用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认定有何规定?
    关于雇用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认定有何规定?在受雇人员驾驶的情形下,驾驶人员是事故责任主体,但是赔偿责任主体并不一定是驾驶人员,对这种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责任。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是说当雇员在交通事故中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雇主就是唯一的赔偿责任主体...


·骑车和驾车的主要区别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只
    骑车和驾车的主要区别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只要是上路的话,都是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的。非机动车醉驾的话,说实话更容易出事。不管是骑车还是开车,只要醉驾,交警部门都是要严肃处理的。司机都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海南醉驾骑车是否违法? 一、我国海南醉驾骑车是否违法? 关于非机动车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


·交强险无责赔偿可以不赔吗
    不可以。在交通事故中,作为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并不以所承保车辆有过错或责任为前提。即使被保险人没有过错,被确定无责任,在没有法定免责事由时(如故意造成事故),仍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承担无责任赔付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


·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一、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1、知道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规范。通常中档轿车的日行 驶路程应在150公里以内,但也有许多租借公司是不限公里数的,您可依据情 况(车况、租金、效劳项目等)权衡对比各自的归纳条件。 2、为避免有事不能及时还车,还应细心知道续租规则及租借超时的计费 规则,避免过后与租借公司之间发作贰言。 3、细心知道租借公司的许诺,以充沛享用各项应得的权力...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一、参与公车拍卖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1、查看咨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能参加拍卖会,可通过多渠道了解拍卖信息(报纸、网站等渠道,一般拍卖公司会提前7天在媒体上刊登拍卖广告)。随后,可去展示地看车,并对心仪车辆现场咨询。2、获得资格在拍卖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多为每辆车1万元),领取拍卖会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即可参与竞拍。3、竞拍准时到达竞拍...


·高空坠物砸车修理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高空坠物砸车修理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之后保险公司会对现场进行查勘并寻找责任人,在寻找到责任人的情况下和责任方沟通理赔,车主投保的车险公司会根据定损的结果告知责任人的赔偿的费用。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如果找不到责任人有的车险公司则会要求车主自己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


·二手房交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不是二手房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只要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修订了什么?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修订了什么?目前看来我国的股票市场虽然规模很大,尽管有各种管理办法出台,但是市场仍然存在秩序混乱的现象,尤其是在股票交易以及结算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证监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重新修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下面一起看看新办法修订的内容是什么。 一、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修订内容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对《股票质押式回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