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法律上受抚养人是指哪些人?

一、法律上受抚养人是指哪些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把受抚养人分为以下几类: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3、受害人的父母。对前两项很少争议,对受害人的父母年龄超过60岁,作为被扶养人,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于中年的父母作为被扶养人存在很大争议,是许多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当事人缠诉的一个原因。对前两项很少争议,对受害人的父母年龄超过60岁,作为被扶养人,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于中年的父母作为被扶养人存在很大争议,是许多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当事人缠诉的一个原因。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新婚姻法仍采用传统家庭养老的模式,而非社会养老。婚姻法规定家庭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情况:1、法定扶养义务,包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允许附加任何条件,否则将面临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2、或然义务,即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需要时产生。3、附条件义务,即对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对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对于或然义务和附条件义务,坚持以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作为界定是否为被抚养人的先决条件,符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无可争议。对于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否必须以丧失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为先决条件呢?对因病、年老(60岁)或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当然没有争议。二、被扶养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以下简称扶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它包括被扶养人范围和生活费的计算两项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需要明确受抚养人范围的,是因为在有些意外伤害事故当中侵权人需要支付给受抚养人一定的抚养费,以上这些人员有可能都是直接依托于受害人的经济收入才可以获得基本的生活经济需求的。同时,需要赔偿受抚养人抚养费的其实也是和当事人的年纪有很大的关系的。



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书律师代写多少钱?
    离婚协议书律师代写多少钱? 律师代写离婚协议要多少钱,根据当事人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而定,当事人可以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离婚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法律关系的解除。不具备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当事人自然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离婚必须由具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本人进行,任何第三人都不得代替一方或者双方当事...


·与财产分割有关的离婚案例有哪些?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如果感情破裂选择离婚一般都会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说明即可。但有些夫妻可能对于财产的分割有异议,因而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那与财产分割有关的离婚案例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提供相关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离婚案例 一、案件经过: 李和王经人介绍认识三个月后,94年1月登记结婚,住在男方分配公房里,次年生一女,李(男方)国有单位职工,2年前辞...


·一、要怎样才能起诉离婚?
    一、要怎样才能起诉离婚?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


·抚养费用法律标准
    抚养费用法律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沈阳抚养...


·一、子女的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子女的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


·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不仅要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这个义务,即使法院将孩子判给了一方,另一方也应该尽孩子的抚养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还有教育费等。那么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抚养费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


·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


·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婚外情?
    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婚外情?   在现在的离婚诉讼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夫妻之中的一方出现了婚外情,导致心中出现隔阂而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当发现配偶出轨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话,需要收集对方出轨的相关证据,这样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上才会有一定的优势,那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婚外情?   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婚外情?   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索赔,所以如...


·婚前财产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


·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
    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离婚冷静期目前没有正式开始实施,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


·在我国如何才能变更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不管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应该承担起自己作为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在抚养的过程当中,本身自己的行为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话,那么对方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在我国如何才能变更抚养权? 一、在我国如何才能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有两种办法: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变更。二是通过起诉方式由法院判决变更孩子的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