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申请国家赔偿证据材料有什么?

一、申请国家赔偿证据材料有什么?


申请国家赔偿证据材料主要有:


1、国家赔偿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书或逾期未答复的证明材料;


4、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或逾期未做答复证明材料;


5、 其他申请赔偿材料。


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国家赔偿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及申请人本人签名。


申请国家赔偿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相关规定:


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接收下列材料:


(一)刑事赔偿申请书。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问明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要求其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申请事项的,应当要求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供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三)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


(四)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


(五)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六)赔偿请求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当面递交申请书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明确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充的全部相关材料。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赔偿申请后,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应当填写《受理赔偿申请登记表》。


综上所述,公民发现自己的权益被国家侵害的基础上想要请求国家给付赔偿的话,首先就得注意应该确实证明自己的侵害来自于国家而不是其他的机关,所以在证据材料中就必须有侵害的证据,除此之外规范的申请书将会是启动国家赔偿的必要程序。




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做了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制意识也在提高,更加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离婚,在这时就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就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我国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作出了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财产分割也有指导意见,下面我们来了解相关内容。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


·新婚姻法 股票如何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很多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会进行一些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如果双方感情破裂,走的离婚这一步时,要协商解决好财产分割方面的事情。这是比较复杂的一步,毕竟家庭财产包括很多,存款、股票、房产等。那么,《民法典》股票如何分割?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民法典》股票如何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


·个人怎么写离婚辩护材料
    一、个人怎么写离婚辩护材料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


·没有抚养权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抚养权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


·母亲子女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母亲子女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家庭房产分割财产协议一般要在父母和儿女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进行签订;还要把房屋的一切事实都写在协议里面,谁来继承房屋,老人如何来赡养等等;本协议订立后,双方都不能反悔;而且除了本人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三口离婚财产划分如何进行?
    离婚财产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法院进行离婚案件判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三口离婚财产划分如何进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三口离婚财产划分如何进行? 1、首先,需要确定你们的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果房子都是在婚后购买的,并且没有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房子、存款、汽车属于共同财产,贷款属于共同债务...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自己承担吗?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自己承担吗? 抚养费都是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公证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就可以办理完,但是拿到公证文书一般要三天左右,最长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多久完成?就算财产分配协议做了公证,如果发现之前财产分割时对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 二、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办理财...


·结婚后发现老婆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


·诉讼离婚限制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不同于诉讼离婚,此时需要提起诉讼的一方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然后才能依法提起离婚诉讼,这样案件才有可能得到受理,与此同时,在诉讼离婚中也是会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那究竟诉讼离婚限制条件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限制条件是什么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


·一、夫妻离婚后需要付的孩子抚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后需要付的孩子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后需要付的孩子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


·假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对方合法吗?
    假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对方合法吗?不合法,债权人若发现或怀疑债务人假离婚真逃债,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是假离婚,并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或者起诉到法院,将债务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具体还是建议寻求专职律师,因为撤销权的行使或者诉讼都是很专业的事,一般人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二、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表现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这些规定及做法使那些不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