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年终奖算是平均工资吗?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年终奖算是平均工资吗?

算平均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是你的过错单位也有权利和你接触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期未满时候叫做解除;终止就是合同期满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双方的权利,但是必须要按照正规的劳动合同法的程序来走,如果违法的话,那么就必须要赔偿劳动者所有的经济损失,而且还必须要把劳动才所有的福利都算进去,这也是劳动者应该得到的,所以,遵守劳动法就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相关内容:

·一、工伤鉴定的等级是永久性的吗?
    一、工伤鉴定的等级是永久性的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 赔偿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内申请赔偿, 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赔偿,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二、鉴定机构 工伤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


·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一、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产前假:工资按80%发放。 女性职工是享有产前假的,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就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而且产前假后可直接休产假。 对于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二...


·维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维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1、加强管理力度,全天候监控 对于每一位现场工程师要求做到“五勤”:即眼勤,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多看施工图,熟悉设计哪些是重要部位;手勤,发现问题要常记,处理哪些问题要有记录;腿勤,常到现场转转;口勤,对于施工队易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对施工队要经常交底;脑勤,熟悉图纸,动脑筋想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对于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施工过程中,现场工程师必...


·一、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可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


·一、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一、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的答案是: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超过就是拖欠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其他注意事项 应该按月支付,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


·工资欠条怎么能要到钱
    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能够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赔偿。劳动者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薪水,劳动监察大队商洽不成的,劳动者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有时在一些危险的工作中可能会受伤,生命安全并不能得到完全的保证,但相关法律也在尽力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这需要做工伤认定,那么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让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办理机构 1、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再次...


·公司法人或股东可否担任工会主席
    公司法人或股东可否担任工会主席公司法人或股东不能担任工会主席。公司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不能混同。而工会主席一般属于监事会法定成员,即属于监事,不能由董事充当。二、工会主席任职的条件《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第五条,企业工会主席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二)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三)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


·劳务关系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务关系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众多行业当中,建筑行业一直都是风险最大的,工人受伤的情况常有发生,严重者有可能是遭受死亡。但如果是跟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都会得到用人单位的一些工伤补偿。 那我们现在来看看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要按照职工死亡前已经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20倍进行赔偿; 2、丧葬补助金:按照统筹地区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收入来进行赔...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选择的权利,劳动法律上规定了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互相考察,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关系。虽然说是在试用期内,但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有条件限制的,不能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 在试用期内劳动法律上规定了下面情况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规...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职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入职,企业可以约定试用期,并对试用期的时间有着详细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入职需要先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时间内。那么,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职规定是什么呢?的我们来为您讲解。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