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

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

一、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性质: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长期性。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二、建筑工程的主要分类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决定了整个项目的质量。

二、什么是工程质量控制?

完整的工程质量应该是功能、设施完善,能满足寿命期间正常的使用。充分发挥工程的投资价值。

要全面控制工程质量,需从全方位和全过程两方面进行。

工程建设质量的全方位控制:无论工程建设的规模大小,都会有五个方面控制内容。即人、机、料、法、环。

一、全方位控制

1.1人的因素。在所有因素中,人是最关键、最决定性的因素。包括个人执业资格,和单位的从业资质两方面的内容。国家现行的建设体制,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房开单位都有资质等级的要求。从业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项目,也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体制也对个人执业进行规范,推行监理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师、造价师等方面的注册执业制度,无相应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从事相关的工作。

1.2机。投入到工程上的机器设备。当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大、技术新、精度高,必须依靠先进的施工机械才有可能进行施工,有些工程项目要借助专业化的设备,否则很难胜任和开展此项工作。更不要说保证质量。同样地,有针对性地配备齐全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工程质量也将会水到渠成。

1.3料。一项工程建设,是一个不断投入…产出的循环过程。投入原材料、半成品,到中间过程产品…直至成品。而且工程的特点是:上道工序将被下道工序所覆盖,其间的质量问题难以被发现,如果质量问题有所表现,则往往是较为严重且难于补救,或产生费用过高。而且质量问题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消除。因此在生产过高,而且质量问题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消除。因此在生产过程中按规定技术标准控制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就非常重要。

1.4法。操作工艺、方法。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生产过程。而且新的工艺方法不断涌现。工艺对质量有重大的影响。如钢筋的连接,以前有搭接,后来出现了焊接,大大地提高了质量。混凝土现场搅拌,质量离散性大。采用集中搅拌站(或是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稳定性大大提高。而且施工性能发生极大的改变。大体积混凝土有严重的水化热问题,采用掺入粉煤灰后,可以节约水泥,同时又能降低水化热。

特殊的工艺方法成为一些公司的致胜法宝。

1.5环。就是环境。工程建设总是在一些特定的环境中,环境有力地影响工程的质量。气温低,湿度大对防水工程施工就不利,而同样地条件对粉刷砂浆就是有利的条件,施工质量将会较好。低温度下钢筋的焊接比较容易出现冷脆,所以要保质证量就需要设置热处理装置。人无法控制环境,但人可以有选择地避开不利的环境影响,最大程度地保证质量。

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十分高,因为这牵扯到人们财产和生命安全,对建筑的材料也有高要求包括制造建筑的混领土和水泥等等,对气温和防水性能也有要求,国家是十分重视建筑的质量的,因此建筑的质量检测范围广要求高。


相关内容:

·旧伤复发该怎么获取赔偿:根据工伤保险的条列得知
    旧伤复发该怎么获取赔偿:根据工伤保险的条列得知,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还保持着劳动关系的期间,职工的伤势有复发的情况出现,这时用人单位是不会负责职工后续的相关医疗费用赔偿,但经过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确认为工伤复发后,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的待遇。二、用人单位不履行工伤义务怎么办: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有些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故意推脱到职工的身上,拒绝出医疗费用。这时职工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工伤确认,如...


·劳动合同盖章是不是应该每一页都盖?
    劳动合同盖章是不是应该每一页都盖? 一、劳动合同盖章是不是应该每一页都盖 1、不需要,一般在最后一页的单位盖章处盖章即可,因为合同本是一式几份的。 2、如实务操作,你可以在最后一页盖章外,还可以盖个骑缝章较严密些。 3、如只在最后一页盖章,有一式几份,合同效力不会受到影响。 二、劳动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必备条款 ...


·死亡职工的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
    死亡职工的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


·临时工高温费如何规定?
    高温费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发放的一项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最终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使企业在高温条件下也能正常运营。在关于高温补贴当地规定中,只是对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有所规定,对临时工的高温补贴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在实际操作中,临时工高温费如何规定? 一、临时工高温费如何规定?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已经没有了关于“临时工”的规定,代之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


·努力工作一年,最期待的应当是对年终奖的期待了,但是对于年终奖
    努力工作一年,最期待的应当是对年终奖的期待了,但是对于年终奖您了解多少呢?年终奖其实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那么年终奖个税公式是怎样的,其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就和您聊聊有关年终奖的知识。 一、年终奖个税公式: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在什么情况下会赔偿?
    解除劳动关系时主要分员工解除、单位解除、协商解除、合同终止四种情况,每一种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支付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很多员工在离职时不知自己的情况是否能获得赔偿。劳动法中指出,用人单位不满足劳动法中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是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以下是遇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况时的经济补偿操作指引: 一、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4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


·工伤纠纷是否可以和解
    工伤纠纷是否可以和解 一、工伤纠纷是否可以和解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赔偿纠纷可以双方私下签订和解协议,此协议视为民事合同,双方有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若双方经劳动仲裁委会调解签订调解协议,这时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则可直接申请书法院强制执行。 首先区分是工伤纠纷还是...


·一、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签不签字有影响么?
    一、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签不签字有影响么?这个不用劳动者签字,单位盖章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来证明劳动者和单位劳动关系解除的,用来办理五险一金转移或者新单位入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寄往非劳动者确认的地址,解除行为不成立。如果劳动者已经书面确认了联系地址,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私自...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施工企业如果具备人防施工资质,其可以承包建设人防工程。施工企业中标后会和发包方签署一份人防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那么人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罗列了一份合同样本,我们一起来看看。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


·在我国自动离职要多久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自动离职要多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上关于自动离职要多久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明文的规定旷工天数达到单位规章里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


·员工的加班时间有限制吗
    虽然为了将工作及时的做好,员工加班是无可厚非的,但作为用人单位也不能无限度的要求其员工加班,也要考虑到员工的身心健康。那么,在法律上,员工的加班时间有限制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员工的加班时间有限制吗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上,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


·现实中我们在发工资之前单位都会用纸条的形式给我们发工资条
    现实中我们在发工资之前单位都会用纸条的形式给我们发工资条,很多人对工资条表示不以为然并且觉得工资条上的内容与我们的能够拿到的工资数量并没有出入,所以工资条根本起不到实际的用处。下面我们就告诉您单位给的工资条有什么作用?工资的发放方式多种多样,但发放后,单位往往给职工一张细长的工资条,上面载明了职工每月工资的总额及构成。对于大部分职场人士来说,少有人细致了解过自己工资条的构成。工资一般由六个部分组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