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的薪资如何填写?

一、劳动合同的薪资如何填写?

劳动合同中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为避免发生纠纷,应该一一写明。

如果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数额未做详细的约定,双方可以补充签订薪资确认单或薪资构成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有同样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中没约定薪水有效吗?

劳动合同中没约定薪水有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劳动合同约定没完成工作只付一半的工资合法吗?

严格的说不合法,但如果你签字确认了,就证明你同意认可这个条款,就合法了!

这里的区别就是,劳动法要求企业一定要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但 如何支付,怎么支付,企业是可以和务工人员在合同上注明的,只要你同意或认可,就是合法的!

如果企业不签合同,或没让你签字,就不合法!

另外企业单方面在制度或规定上要求,你没签字确认也是不合法的!

为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自己的合法权益都能受到保护,所以劳动法中也规定了双方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工作薪资以及其他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也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孕期是否能辞退员工吗?
    用人单位孕期是否能辞退员工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


·大部分情况下,员工同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
    大部分情况下,员工同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会为其缴纳社保,两者是统一的关系。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同母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却被委派到子公司工作,由子公司缴纳社保,这就造成社保和劳动关系的分离。那么社保与劳动关系分离怎么办?下面让我们给您讲解下吧。一、社保与劳动关系分离怎么办?首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如签署劳动合同,然后才会有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办理社保关系的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合同到期解聘补偿金如何发放?
    在生活中,薪资,是员工们劳动后所应得的报酬,同时员工们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合同到期解聘补偿金如何发放,让自己合理依法的得到自己应有的薪资,我国又拥有那些相应的法律可以为自己所用,下面为您普及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合同到期解聘补偿金如何发放? 1、《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2023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紧跟国家政策变化,九江市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很多九江市民表示都还不太了解。所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一、九江工伤鉴定标准 (一)九江市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工伤认定证及劳动能力鉴...


·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在世界各地,几乎每天都有在实施,可以说,我们的世界,是由诸多的构成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将给社会带来危难,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故而工程师必须在了解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之后,才有可能获得建筑工程建筑师的称号。 一、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 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应该包括工程质量等级、检查以及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三个方面的相关规定。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原劳动部《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3〕224号)规定,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但是如果承包合同中包含有工资福利等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则该合同带有劳动合同的某些属性。职工与企业因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童工年龄标准是多少,怎样处罚非法招录童工
    在历史长河里面,童工的使用是屡见不鲜的,不仅是我国,世界各个国家都有关于使用童工的历史记录。但各国的情况不同,因此对童工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在我国,童工年龄标准是多少岁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童工年龄标准是多少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发展越来越壮大,在工程施工期间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是需要一个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由于一些原因合同双方可能会出现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那么因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性质。 1、建设工程保修金是一定期限承担保修责任的担保,不是工程款。建设工程保修金是当事人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期间内承担保修责任而提供金钱的担保,性质...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防工程随处可见,如小区地下停车场、地铁站地下管线等。人防工程没有统一的构成,要结合地形地势来修建,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也发挥着重大作用。那么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都包括哪些?我们简单整理了一篇短文,让我们往下阅读。 一、人防工程的构造 人防工程按构筑形式可分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积式工程和掘开式工程。1、地道工程,地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


·工伤认定后继续上班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平时的工作当中,如果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其实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以工伤的原因将员工本人进行辞退的。除非员工的工伤已经切实的影响到了本人的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合理的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后继续上班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工伤认定后继续上班是否受法律保护? 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仍然应当继续在工厂工作。其中停工留薪期期间劳动者不需要上班;如若构成...


·试用期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试用期的员工虽然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由于双方之间也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所以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那么在我国试用期劳动者有什么权利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有人这样比喻,所谓“试用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过招聘期间的相互了解之后,再进一步通过日常的工作来决定是否最终确定“关系”。但是,“试用期”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