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在生活中不难发现,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和避免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工程往往成为地下车库等设施。那么作为业主或者开发商,对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赁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这一问题的答案。

一、什么是人防工程地下车库

现在国家规范规定,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都要有人防地下室,战争时期可以提供人员掩蔽场所。所以,现在的地下室都是人防地下室,与一般地下室不同是它要安装人防门,往外接的各管线都要预埋钢管留洞,不可以等盖好后在打洞等,要设洗漱间,消毒室等。为了避免对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地下室在平时都是可以做为地下车库的!

当然,建设单位可以选择不在该项目中建设人防工程,(因为按照人防标准建设的地下室、地下车库成本较高,不经济),就要按照应建人防指标向人防部门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易地建设人防工程,这种情况下小区内的地下室、地下车库就是普通的民用工程,而不是人防工程,就叫地下室、地下车库。

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都要有人防地下室,战争时期可以提供人员掩蔽场所。所以,现在的地下室都是人防地下室,与一般地下室不同是它要安装人防门,往外接的各管线都要预埋钢管留洞,不可以等盖好后在打洞等,要设洗漱间,消毒室等。为了避免对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地下室在平时都是可以做为地下车库

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人防的一部分

人防即“人民防空”的简称,泛指三防(即对核、化、生的防护),人防工程是人防的一部分,要求平战结合,因此往往利用地下车库做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地下车库,战时用于人员、物资、专业防空队及其装备的掩护部。因此要求其板顶,墙壁,入口等地方的做法都应该达到战时防爆防核防化防生的强度。

(3)当进风口、排风口、排烟口采用门式悬板防爆波活门时,悬板活门应嵌入墙内,当悬板活门正向承受冲击波时,其嵌入深度不应小于200mm;当悬板活门承受侧向冲击波时,其嵌入深度不应小于300mm。

二、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能够买卖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投资者平时对人民防空工程享有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第十七条明确,平时使用或者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转让、抵押、租赁人民防空工程。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防发〔2012〕5号)文件规定:“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在目前国家对防空地下室产权尚末明确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

综上就是"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这一问题的答案,包括人防工程的概念以及该问题的具体解答。买卖作为一种处分权离不开对车库这一物品的权利归属的判断,通常人防工程属于社会公益设施,其买卖关系到公共利益,所以国家做出了特殊规定。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相信您能够对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有进一步的了解。


相关内容:

·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标准:(一)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三)当事人过错的程度。通说认为,侵权行为需具备四个构成要件: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联系。颁发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授权性行政许可行为,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资格...


·车祸至大脑海马区损伤怎么赔偿
    车祸至大脑海马区损伤怎么赔偿车祸至大脑海马区损伤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造成脑挫裂伤一般评不上伤残,所以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伤的重,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果鉴定构成伤残,依伤残等级,会有伤残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申请伤残鉴定,鉴定后可以确定具体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可以计算赔偿金额。交通事故的赔偿是否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对于重伤害的,一般来说医疗抢救费用比...


·一、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赔偿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赔偿程序是什么?1、医疗救治。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提交相关材料。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保险公司鉴定。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4、支付误工费赔偿。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醉酒驾车处罚: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罪?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罪?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


·在交通事故中,有时候不仅仅只是双方引起的交通事故,有时候可能
    在交通事故中,有时候不仅仅只是双方引起的交通事故,有时候可能涉及到第三方甚至双方,对于这种交通事故处理的方法在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基础上,又做了略微的改动,因为其特殊性,因此责任的划分和赔偿比例也不同,今天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多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多方责任 多方责任是指三方以上的赔偿主体对同一交通事故均负有责任的情形。随着道路运输业的飞速发展,与其相适应的道路设施也不断得到改善...


·一、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办?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也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


·陕西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陕西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陕西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如果外地车违章怎么处理
    如果外地车违章怎么处理为了确保我国公民的出行安全,在我国制定的有很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司机有发生违章现象的话,我国交通部门会根据我国的法规进行严肃的处理。并且不管是针对外地车辆还是异地车辆,只要有违章现象,都会一律进行处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如果外地车违章怎么处理? 一、如果外地车违章怎么处理? 在外地发生的现场违章处罚应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非现场处罚可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由原...


·在我国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
    在我国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一般发生车祸以后,如果比较严重的话,肯定会涉及到较多的民事赔偿。不过如果肇事司机本人车辆购买的保险方方面面都比较齐全的话,司机本人的损失是非常小的,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因此多数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肯定也是在我国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 一、在我国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


·一、交通事故人伤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1、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车到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2、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并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保险公司收到赔偿申请时立即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保险公司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一、酒驾交通事故一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酒驾交通事故一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酒驾事故致一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