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

产权证书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之一,在法律上推定为权利,但其不具有绝对的证明效力。本案涉诉房屋不动产登记薄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况不一致。故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未被法院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在我省特别是合肥地区,存在大量回迁房屋、回迁户头的买卖、置换等交易。一方面我们需要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诚实履行,另一方面在交易时尽量签订书面协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使用。

"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购房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办银行按揭

买房贷款首付付了之后,一般完成按揭贷款手续的时间在合同内和房开商有明确约定,如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办理完成贷款事宜,需向房开商进行告知,获得房开商同意延期后方可。

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二、购房贷款手续

1、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3、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按揭贷款办理程序

购房者办理楼盘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在我们国家各个地区,实际上都存在着大量的置换房,这类房屋如果要进行买卖的话,那么签订相关的协议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签订协议必然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平等自由,真实的意思表示进行的,如果这些都齐全的话,那么肯定是最有效率的。


相关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拆建...


·夫妻没有离婚房子能过户吗?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房子永远是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如果是婚后买房,则属于共同财产部分,即便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双方也拥有共同产权。有时候,夫妻一方想将房子过户到另一方,那么,夫妻没有离婚房子能过户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夫妻没有离婚房子能过户吗? 没有离婚之前的房产证,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或者婚前财产,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


·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房地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房地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房地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最长时效适用《民...


·夫妻怎么约定分割房屋
    离婚时房产分割纠纷增多的原因之一。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来分割房屋,那么,夫妻怎么约定分割房屋?生活中有的夫妻离婚的时候,房子还没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怎么办,未取得房产证怎么分割房屋?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怎么约定分割房屋 1、房屋地址准确 婚姻财产约定中对于房屋权属的分割,首先要明确的是房屋的地址坐落。若约定分配房屋的产权证还没有颁发,只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则婚姻财产约...


·二手房屋买卖订金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二手房屋买卖订金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甲方:(出售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一、房屋概况: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产价格: 总价款: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元)  房屋证件: 产权证编号:_____...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我国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和提取政策等事项方面,决定进一步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降低使用门槛,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体的政策如下: 1、提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40万元调整到最高60万元。 2、放宽贷款条件 贷款申请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缩短为6个月。曾经...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购买预购房的时候会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同时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购买预购房的时候会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同时当事人为了保证将来购房的实物权也会签订预告合同的。那么有的人想将期房预告登记抵押,那么有关抵押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应呢!还有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本文我们将为您详请介绍。 一、预告登记抵押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1、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立法机...


·残疾人房屋法院不能执行吗
    没有这个特别规定。如果该残疾人仅有一套住房的,对于唯一一套住房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


·买房子是大事,因此一定要先考虑清楚,同时也要对所要购买的房子
    买房子是大事,因此一定要先考虑清楚,同时也要对所要购买的房子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损害到自身的利益。而在买房子的过程中也有需要购房者注意的问题,那到底买房子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攻略有哪些 (一)要买多层的1-4楼 现在多层是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多层贵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地价贵,不盖高层盖多层,就意味着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要少盖很多房...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一、房产抵押贷款利率的概念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者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作抵押,用于个人综合消费并以按揭形式还款的贷款品种。房产抵押贷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向其所借资金支付的代价,也是放款人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房产抵押贷款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与本金的百分比计算。 二、房产抵押贷款途径 目前,我们主要可以通过银行、信托、典当、五色土...


·公房承租权遗嘱继承可以吗?
    公房承租权遗嘱继承可以吗?不可以对公房承租权进行遗嘱继承,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人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


·租房合同未生效取消算违约吗
    房合同未生效取消算违约吗?1、合同签订即为生效(除非在合同里注明生效条件,比如“双方约定本合同于乙方支付 元整本合同生效”)。2、合同内约定的起租日期不代表合同生效日期。所以您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成立且生效,所以您未按合同履行的算违约,承担违约责任。3、 违约金以合同为准,一般违约金为一个月租金,所以你支付了押金(常理为一个月租金)并支付了租金,如果违约金合同里是一个月租金同等金额,房东需要退还您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