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吗

一、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吗?


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监视居住有两种执行方式:一种是在被监视居住人的住所执行,另一种是在指定居所执行。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的,不能折抵刑期。因为,在被告人住处执行的没有完全限制被监视居住人的自由,没有严重影响被监视居住人的生活。新刑诉法之所以规定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主要是考虑到居所执行的监视居住则基本是一种变相的羁押,对被监视居住人的限制程度加重。


二、监视居住的情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三、拘役的特征是什么?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因为监视居住本身对相关人员的生活就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刑事诉讼法当中允许拘役和监视居住的期限相互折低也是合理的,但折抵的天数作出了一定的限制。被监视居住了几天,正常情况下,执行服刑的机关就应该把之前监视居住的天数也计算在拘役的天数中。




相关内容:

·因贩毒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因贩毒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二、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什么
    尽管说您在生活当中经常说主观犯罪和过失犯罪的性质是绝对不一样的,但是某些情况下,行为人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导致了一些无法预想到的后果的话,如果对国家的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的话,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什么? 一、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什么? (一)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失火、决水、...


·逃税罪被起诉怎么办?
    逃税罪在每一个国家都有相应的规定,而且对逃税的行为绝不姑息。我国每年逃税的金额非常多,而且刑事案件也是极其多的,很多犯罪嫌疑人就问逃税罪被起诉怎么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逃税罪被起诉怎么办? 1、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2、积极补交所逃的税费,减轻刑事处罚; 3、收集证据,证明清白; 4、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提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二、逃税罪的...


·刑诉法搜查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人们的基本权利也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中其中有包括隐私权,但是在生活中我们有可能会遇到一些被搜身的情况也就是搜查,对于搜查在《刑事诉讼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刑诉法搜查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刑诉法搜查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五节 搜 查 第一百零九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


·知识产权单位犯罪标准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单位犯罪标准是怎样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个人20万元以下,单位100万元以下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为个人100万元以下,单位5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关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标准,最高法院曾作过司法解释,1998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案件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还规定了属于“其他情节严重”的三种情形...


·职务犯罪30万能判刑几年
    利用职务挪用公款3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


·信用卡诈骗19万怎样量刑?
    信用卡诈骗罪也是诈骗罪的一种,但是因为利用电子网络,实施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对他人财产以及信贷机构财产都造成重大损失。很多人都钻监督管理漏洞,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那么,信用卡诈骗19万怎样量刑?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信用卡诈骗罪概念简述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相同吗?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相同吗?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侵犯了军事秘密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其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最简单的口头陈述泄密,到高技术条件下的计算机网络泄密,不论哪种形式,只要能让无关人员知悉军事秘密的内容,均属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在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时,泄密行为既可以由行为人直接实施,如误用明码电报拍发秘...


·故意毁坏财物可以拘留几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


·怀孕不适用死刑的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司法量刑当中,死刑最为严重的处罚制度。不过死刑一般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力特别恶劣的案件才会执行。我国的死刑在行事的时候是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的,并且针对一些特殊人员即使所犯的案件比较恶劣,但是也并不适用于死刑,其中怀孕就是。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怀孕不适用死刑的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一、怀孕不适用死刑的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


·一般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是怎么量刑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瞄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