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父母离婚时
2018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结合不同家庭的情况,计算出来的应该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数额都是不同的,而一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往往都要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等等。而离婚之后,可能孩子的消费会增加,这个时候只要是合理的,那么也应该适当的增加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
相关内容: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过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有些夫妻在结婚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了离婚,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先不讨论。但是不管怎样,即使结婚半年,那么离婚的时候也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就是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一、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离婚,只能要求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对方的个人财产。
(1...
·一、变更抚养费的变更之诉与形成之诉是一样的吗?
一、变更抚养费的变更之诉与形成之诉是一样的吗?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原告需要借助法院的判决来改变既存的法律关系时,才有必要提起形成之诉,如果可以通过民法上的形成权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时,则无须提起变更之诉。在变更之诉中,原告一般是要求法院变更其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如离婚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
·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以后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离婚协议不履行的起诉状书写内容包括:
1、首部。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等能证明身份...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财产公证怎么写?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财产公证怎么写?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之后,财产公证应当向下述书写:
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乙方: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经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均对对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稳固,于 年 月 日在 省(直辖市/自治区)市 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
·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未领结婚证,你们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你们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你退回彩礼。假如彩礼你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你们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你们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结婚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结婚,而最后两个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
·起诉离婚且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起诉离婚且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张不...
·婚姻法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婚姻法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有法律效益;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婚的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到两个问题:
(一)此项限制仅针对原离婚诉讼的原告。原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则不受此限。
若被告在6个月内以原告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的,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长沙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长沙社会抚养费最新标准
(一)征收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
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
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
·离婚法院调查财产需要当事人申请吗?
离婚法院调查财产需要当事人申请吗?法院调查财产是需要当事人申请的;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状况需要当事方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调查财产这种情况仅仅出现在当事方自己无法查到财产状况的情形。比如,一方知道另一方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具体金额对方有不明确提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调查。如果债务人借款是用于家庭使用,构成其家庭债务的话,即使双方...
·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一、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与离婚,需要原告当事人在无新的离婚证据前提,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076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
·一、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一、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时机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是评价受害人收入减少的标准和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