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一)法律意识单薄,隐形租赁市场活动猖獗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深入人心,但是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还十分单薄。许多人认为,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上是小事,可能还是熟人,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如果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法》的规定操作太麻烦。同时在房屋租赁经营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了追求高额租金,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也不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甚至连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出租。发生纠纷后,双方无凭无据,习惯于“私了”,私下解决不了的,有的甚至出了人命官司。

(二)缺少租赁合同或合同不规范

我国法律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这就是说法律虽允许当事人采用口头合同形式,但是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如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论当事人是否做了约定,在法律上均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请求解除和终止租赁关系,可能出现提前退租(主退客或客退主)的现象。

还有当条款不规范,如没有约定租赁地点,付款金额,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各自的费用负担,违约责任以及租赁用途和是否可以装修等方面,很容易被有心人钻空子,引发纠纷。

(三)执行部门监管不力

执行部门对地下租赁市场打击力度不够,对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处理,尤其对拒不执行处罚者进行有力有效的处理方法。原本由房地产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各部门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使有些租赁双方不愿去登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如何避免租房纠纷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一)签订有期限的书面合同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6个月以上,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双方仅仅是口头协议,即使双方曾经商量好了期限,如果产生纠纷后房主不认账,在法律上只能视为不定期合同,房主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对承租人非常不利。例如郭女士租住李先生房屋,双方口头约定租期一年。半年后,李先生因嫌租金太低,对郭女士提出要么加钱、要么退房的要求。郭女士无奈想寻求法律保护,但是在李先生否认口头协议存在的情况下,又没有书面协议作证,法院只能视双方约定为不定期合同,郭女士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二)租住了有问题的房屋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承租人往往会发现承租的房屋有各种各样缺陷,和房主之前的承诺不符。比如屋顶漏水,电话、闭路电视不通,没有热水供应等等,遇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让房主出钱解决,因为法律规定房主应当保证出租房的质量,并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业务。如果房主拒绝,承租人也可以自行维修并由房主承担费用。如果这些缺陷已经严重影响到承租人居住的,承租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主返还未住期间的租金,还可以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三)承租期间房屋易主怎么办

即使房主在房屋租赁期间卖掉房屋,产权人变更了,承租人仍然有权利根据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继续租住。根据我国的法律,房屋的所有权变更不影响之前已经存在的租赁关系,即“买卖不破租赁”。新的房主应按照原来约定的租赁费用收取房屋租金,不得擅自提高租金的数额。

在了解过关于一些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的内容之后,其实我们更应该要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其实更多的纠纷的发生原因,也是由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浅,如果想要避免产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因,那么就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


相关内容:

·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一、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大棚房指的是以建设农业大棚为名,实际进行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违法的大棚房是可以强制拆除的,并且不用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
    您对于离婚这件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还是一件令人十分痛苦的事,因为离婚会涉及到房产的判决的,因此您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


·赠与房屋过户费怎么算?有什么方式
    现实生活中,父母如果手头有多套房,通常会选择将多余房屋送给子女。其中房屋赠与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房屋赠与相对于房屋买卖来说,缴纳的费用相对较少。那么赠与房屋过户费怎么算?下面我们总结了有关知识,供您了解。 一、赠与房屋过户费怎么算? 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笔契税总价1%或1.5%或3%。其中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首先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属于谁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房产增值部分属于谁?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标准:1、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析: 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自然增值应该从结婚之日算起;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个人财产,应该从个人财产产生之日算起。2、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


·房屋租赁纠纷如何解决
    房屋租赁纠纷如何解决 房屋租赁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的除了开发商卷钱跑路外,还有期房被开发商抵押。那此时即使期房修建好了,自己也无法顺利的取得所有权。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期房被开发商抵押该怎么办首先,房产开发商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的做法是违法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售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商品房设定抵押...


·以房养老模式的定义。
    以房养老模式的定义。 “以房养老”模式的专业名称叫做“倒按揭”。以房养老是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 二、实现以房养老所需具备的条件。 1.拥有产权 自有住房并...


·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
    不少夫妻都追求有一套自己的房产,有了自己的房子,好像生活才能更有保障,所以在买房时会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但是当各种原因引起两人离婚,就会出项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成为离婚的两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离婚后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如何处理 离婚以后,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是可以去掉的。如果是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取得了房产证,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


·租房的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租房期限是多久
    租房的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租房期限是多久在租房关系建立之后,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享受一定权利的同时,也是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当然此时双方的身份不同,自然需要履行的义务就不一样。那具体来说租房的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的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


·房屋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
    房屋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就可以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


·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房子及其配套措施。如果出租人无理由不退押金是违法的,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押金作用,如,没有缴纳适用住房期间约定需要缴纳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等费用,房东可以从押金扣除以上费用,从而减少自己损失。法律依据:《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