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办?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办?在格式合同中,非格式条款是双方协商的,从而约定的条款,格式条款一般是预先制定的,属于强制性规定的。那么如果在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办?以哪个为准?下面为详细您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一、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民法典》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二、我国《民法典》对合同条款的理解规定了以下三种解释原则1、客观解释原则"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于"通常理解",可解释为通常的"文义解释",即以通常一般人的了解可能性为其解释标准,即"客观解释原则"。2、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人的解释原则对此有两种理解,一是该条本身规定了顺序限制,因此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只有存在两种以上通常解释或者根本没有通常解释的情况下,才应当作出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利的解释。二是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不应当寻求通常理解,而应当直接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3、非格式条款优先原则非格式条款效力优先原则,是"来自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法律解释原则",在于强调合同自由。"非格式条款既属个别约定,仍有讨价还价磋商的余地,契约内容形成自由仍可维持,特肯定其优先效力"
。在实践中签订合同时,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办?这时了解相关的《民法典》相关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这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而此时的格式条款也将失去原本的作用将失效。
相关内容:

·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
    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 一、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 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的订立方式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以及公证六重,具体订立要求如下: 1、自书遗嘱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别人欠钱怎么要都要不回来怎么办
    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写个起诉状,拿着双方的身份证明、证据复印件,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的,要是胜诉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有财物的的话,法院会帮原告要回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


·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项制度,为了完善减刑假释制度,我国的立法工作在不断地推进。2015年出台了新的减刑假释规定,但是很多朋友还不清楚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 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根据《刑法》对减刑假释条款做出一下规定: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副本后,应当及时审查下列内容:(一)人民法院对罪犯裁...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书面材料,如催收通知,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短信等。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请求(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二、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条件有哪些?(一)引起诉讼...


·讨债技巧—杀一儆百催款兵法
    

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杀一儆百“这一兵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此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在数量上,当债权人面临的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有好些个,而债权人又没必要、没时间精力一一去对付他们时,这时可以考虑使用杀一儆百兵法。  应该选择好这个要杀的“一”。  选准这个“一”非常必要。选准了,确可以起到威慑他人的作用,选择不准,则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第三、选择好...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呢。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


·欠钱不还也没打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也没打欠条怎么办?没打欠条欠钱不还也是可以起诉的, 应当提交转账记录或者相关录音文件来进行证明处理,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立不了案拿不回欠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现金借款逾期100天的后果有哪些?
    现代社会很多人会提前消费,那么贷款则是现在人们生活中经常用到的,贷款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选择银行贷款、信贷公司,贷款的方式途径也有很多,特别是现在简单到在手机上就可以完成贷款,但是我们需要衡量自身的经济能力去选择。万一急需用钱,不小心逾期,那么现金借款逾期100天的后果有哪些呢?一、现金借款逾期100天的后果有哪些1.在贷款公司欠的钱,如果只是暂时还不上,没有恶意的逃避债务的、故意不还的,不...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 民间借贷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不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必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二、何为自然人 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书面同意的人工受精产生的子女,属于婚生子女,属于自然人。 公民属于政治学或公法上的概念,具有某一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叫做公民。所有的公民都是自然...


·债权人提起诉讼要哪些证据
    债权人提起诉讼要哪些证据 一、债权人提起诉讼要哪些证据 债权人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


·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区别是什么?
    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区别是什么?双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后,如果涉及到第三人,需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其实,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区别就是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的区别。那么接下来我们根据相关资料给您讲一讲区别在哪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有区分吗? 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


·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
    一、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3、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