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民的行政拘留如何消除?


一、公民的行政拘留如何消除?


公民的行政拘留不能消除。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


如何消除行政拘留记录


有人说可以消除违法记录,肯定是骗人的。因为违法记录及涉及到办案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系统信息管理人员,如果违法操作会有多人受到行政处罚。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拓展资料:


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般意义上的案底指的是刑事处罚记录,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所以和案底不一样,也不会对公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而且不管是刑事记录还是行政记录,都是留档保存的,不可以消除。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当然,一行为不再罚也不是一个恒定的法律原则,它有以下几个例外:


合并处罚。在法定并处的情况下,因可以并处的处罚种类极有可能在程序尤其是时限上不一致,故并处的几种处罚可以在时间上有先有后,并可以采用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书。


一事多层罚。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的,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行政主体可以采用不同的处罚决定书,分别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事罚多人。几个违法行为人共同违法的,行政主体可以以不同处罚决定书,对各该违法行为人分别处罚。


综上所述,相对于刑事方面的违法处罚可能行政拘留是比较常见以及后果比较轻的,但是毕竟是法律对违法公民的一种违法处理也就必须在档案中进行记录,所以不管公民通过什么办法都是不可以轻易地抹去曾经违法后被拘留的记录的。




相关内容:

·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在电视法制频道或者在网络上都听说过传销,传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传销的认识不太深入,并且警惕性不高,一不小心就会掉入传销的陷阱。我们将针对2017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来为您进行介绍。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概念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


·刑九泄露个人信息罪定义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知道,我们的个人信息对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如果我们的个人信息遭遇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很有可能对我们的财产安全、以及人身安全等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当提高警惕,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对此,我国法律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罪有具体的解释,下文便是关于刑九泄露个人信息罪定义的介绍。 刑九泄露个人信息罪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遗弃罪一般打多少年?
    遗弃是指应该扶养一方但是拒绝履行且情节严重的,这一方包括年幼、年老以及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人。遗弃不仅在道德上触犯底线,同样也触犯了刑法,构成了遗弃罪。今天我们就来看看遗弃罪一般打多少年这个问题,也就是遗弃罪的量刑问题。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法律规定 (一) 刑法...


·认定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


·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获得律师帮助
    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1985年《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1990年《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都规定了被刑事追究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有权获得得律师及时、有效的辩护的权利。 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条第三款要求第一缔约国承担下列义务:(1)保证任何一个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被侵...


·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


·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


·非法集资诈骗罪可以减刑吗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利益不择手段,违反法律,通过非法手段进行诈骗、非法集资。像这样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迟早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我国刑法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集资诈骗罪和其他罪行有什么特殊区别吗?集资诈骗罪可以减刑吗?下面请看详细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罪减刑的条件可以归纳如下:1、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


·拐卖儿童的刑事责任如何处罚
    拐卖儿童的刑事责任如何处罚 一、拐卖儿童的刑事责任如何处罚 《刑法》第240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5.造成被拐卖的儿...


·最新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
    非法经营可能很多人都比较的了解尤其是从商的人,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在很多人看来完全是一头雾水,为了扩大人们的知识面,人们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网在下文详细阐述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以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客观要件以及损害后果。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


·2023年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3年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