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很多的企业

很多的企业,因为企业性质或者是业务量的增加,会出现加班的情况,甚至法定的节假日也需要加班加点。比如说公交车司机,因为全面都需要有公交车的服务,所以,法定节假日也需要在本岗位。法定节假日厦门加班费怎么算?按照三倍的日平均工资发放。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法定节假日厦门加班费怎么算?按照三倍的日平均工资发放。
一,加班的定义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随着《劳动法》的普及,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种观念也来也深入民心。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一些朋友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谈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二、法定节假日厦门加班费怎么算?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1: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 500 1000),而不是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2: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00 400 800),而不是2000元/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200元/月计算,则你每日的工资152.96元(3200/20.92),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12元(152.96/8).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很多的企业,会用调休的方式避免发放加班费,尤其是一些物业公司等,这样是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多的保安或者保洁的岗位,必须全面都需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劳动法的。法定节假日厦门加班费要进行三倍工资的计算,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相关内容:

·分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是否有效?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如果是取得了独立营业执照的机构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否则必须由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作为代理人。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


·公司法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指什么?
    公司法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指什么? 公司想要更好的发展往往都会进行重组,但是在重组时会面临着股权转让等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会带来很多的麻烦,所以最好是了解一下公司法,那么在公司法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怎么解释的?我们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公司法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指什么?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


·注会公司法股东除名是什么?
    注会公司法股东除名是什么?我们知道我们的国家经济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强国,而公司企业也在近几十年来飞速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公司企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非常严格,保障公司企业的正常发展稳定发展,那注会公司法股东除名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概述股东除名制度是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


·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实际上公司要想规模化的发展的话,那就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法当中的相关法条,尊重其他股东的利益。比如说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对外担保或者是为股东个人进行担保的时候,就不任凭董事长一个人独断专行,是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但应遵守特定的程序。我国《公司法》第...


·公司的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
    公司的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如果期限到了没有缴纳,属于瑕疵出资,需要履行补缴责任;如果金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则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新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时间,就是股东会决议将认缴时间推迟(比如推迟10年),带着材料到工商窗口备案就可以了。二、注册资金需要注意什么1、工商局是不收注册登记费了。(以往,1000万注册资本要交8000元注册登记费)但是,税务局收税!要按照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交印...


·公司法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公司法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在我国,由于公司法人的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所以对于一些正常经营的公司来说,不论是什么原因都需要在工商局登记一个公司法人。公司法人也有可能不是属于公司当中的员工,并且生老病死也是人的自然规律,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法人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去世。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公司法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企业法人代表死亡的,需要到工商变更登记 一、首先...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每个公司的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组织机构和人员等由董事会、总经理等高管商议决定,股东会并不参与决策,只有当公司出现生死存亡或影响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股东会才会召开并进行决议,那么,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一、根据新公...


·两个人合伙该如何注册公司
    两个人一起成立公司,首先提出名称申请,申请名称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名称核准后,即可正式申请设立,法定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章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公司法人更改要去银行改私章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的法人在外代表公司从事一些行为,这些行为对于公司具有约束力,有法律效力,对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公司法人更改要去银行改私章吗?在我国如果企业法人发生了变更,相关信息包括私章在内的需要进行同步变更。 一、公司法人更改要去银行改私章吗? 企业法人发生变更,是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 需要到你所开户的银行(基本户和一般户,无一般户的话就只变基本户就可以)办理变...


·公司法利润分配请求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一个公司的股东来说公司利润分配是最为重要的。当然,这种公司的利润分配也必须要符合大多数人的意见。而现实生活中,公司的所有股东,他应当都享有利润分配的请求权。那么公司法利润分配请求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新老公司法利润分配方面有何不同? 原《公司法》在利润分配方法上实行国家强制规则,只允许股东按照出资或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将股东之间约定的与法律规定不尽一致的利润分配方法都一概视为无...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很多人都在问,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关于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无可厚非的,也是要经过很多程序之后才行,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大概的流程,将为你简单介绍,具体的,还要看看实际情况。 一、公司注册资金的更改 公司注册资金的更改的手续都是基于法律,所以,我们还是要先大致了解一下和这方面有关的规定。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一、法人职称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 (一)相关法规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法人变更程序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