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18年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2018年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1、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不均能反悔吗

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从上文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夫妻双方都是以自愿的态度去签订相关协议的,在法律上来讲也属于有效协议。只有另一方能够主动站出来解释才可以最好的解决这种戏剧性的结果。




相关内容:

·起诉离婚如何收费,离婚成本有多大?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对债权债务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无法达成协议,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会起诉离婚,当然,在特殊情形下是不能起诉离婚的。无论是企业、医院还是国家机关,都必须用金钱维持正常运转,故而起诉离婚时需要钱的。但,具体来说,起诉离婚如何收费,离婚成本有多大? 一、协议离婚:几十元 如果好聚好散,您能协议离婚,当然是最省成本的方式。各省目前规定的离婚证工本费标准基本一致,如,广西九元、陕西九元、上海...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了会通知家属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了会通知家属吗?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了会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24个小时之内会通知家属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


·一方重婚对方该怎么办?
     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均构成重婚。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中国,重婚不仅侵犯了合法配偶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因为侵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而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那么具体来说一方重婚对方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重婚对方该怎么办?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罪是无效的原因...


·对于国家机关,监视居住由哪里执行?
    对于国家机关,监视居住由哪里执行? 一、对于国家机关,监视居住由哪里执行?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2、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


·通过诉讼离婚办理离婚的手续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是可以通过离婚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的,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还有一种是诉讼离婚,那么通过诉讼离婚办理离婚的手续有哪些?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


·离婚后对方不要抚养费吗,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离婚纠纷的产生通常都是由于抚养权纠纷而导致的,采用司法方式处理后抚养权问题解决之后,很多人对抚养费的给予还是心存疑惑的,很多方面都不了解,首先不知道如何计算抚养费,另外不知道可不可以不给予抚养费,那离婚后对方不要抚养费吗可不可以呢?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 对方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


·无监护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对于没有获得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要是此时这一方当事人无监护权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不给抚养费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监护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子女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与扶养...


·未经共有人同意,私自签署拆迁协议有效吗?
    1. 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拆迁行为随之愈演愈烈,而拆迁方和被拆迁人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没有双方协议的达成,没有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没有就拆迁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进行协商,就谈不上合法的拆迁,同样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本案涉及一九九七年底清华大学以及北京大学对蓝旗营地区的拆迁,由于拆迁单位与房屋继承人之一签订的拆迁协议未征得其他当事人的同意,而引起了纠纷。 2. ...


·夫妻分居后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分居到一定时间后就可以申请离婚的,不过此时并不一定就只能诉讼离婚,要是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话也是可以协议离婚的。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当然具体的离婚程序也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夫妻分居后离婚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原则上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后就可以申请离婚,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


·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在中国《民法典》第1051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 1、刑事责任 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离婚纠纷要多久判离
    离婚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法院审理案件,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民事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