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 起诉:

二 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 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 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 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 :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二、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

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

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综上所述,不管是到法院申诉什么都是需要按照流程来,先要起诉当事人,然后由法院受理,经过法院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则立案,并将起诉状等相关资料副本给被告进行后面的一系列流程,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不予立案。


相关内容:

·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
    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 在实践中,有些法律意识较强的债权人,会在债务人不还款时,向其发出催款函。那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呢?由于催款函的形式不同,所以它的具体内容肯定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不过即便如此,它们在注意事项上亦是差不多的。那一般情况下,制作催款函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 催款函的形式主要有: 1、便函式 以信函的形式写作。 2、...


·什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什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


·夫妻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夫妻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判几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判几年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吸...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1、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合同的范畴,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原告所在地起诉不应受理。如已经受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就应裁定移送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2、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的范畴,适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民间借贷纠纷应...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
    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一、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二、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三、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欠债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到年底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到年底了欠钱不还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


·无法偿还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无法偿还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一、无法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


·对于一般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一般欠钱不还怎么办?对于一般欠钱不还,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怎么写?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我国商业之间的交往是越来越密切,在买卖货物的过程中,现实生活存在着一些不诚信的商家拿到货物之后不个货款的情况,这个时候双方会产生与此相关的纠纷,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本案原告的诉讼代理...


·拖欠货款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生活中,货款纠纷是非常麻烦的,债务人一旦拖欠货款不给,债权人一般情况下都是很难拿回钱的,这个时候债权人最好还是起诉让法院来强制债务人还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拖欠货款的起诉状范本,帮助您做一个了解。 拖欠贷款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 ,男,汉族,??????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 ,住?????? ,电...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 一、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共同债务如何处理有什么特点? (1) 连带性 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