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责任险意义是什么?


一、医疗责任险意义是什么?


1.发展医责险是分散医疗执业风险,减轻赔偿压力的需要


首先在医疗行为中,由于医疗技术的限制、疾病谱的不可预测性和患者体质的差异性,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经常发生;其次,患者方经常对当前医疗科技允许范围内得以了结果难以接受;再次,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更多时候患者在就医过程中遇到问题就会诉诸法律手段。最后,随着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损害赔偿范围的扩大与赔偿标准的提高,医疗机构的赔偿风险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剧。所以转嫁医疗风险,让医疗风险分担社会化,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是一种较有效的方式。


2.发展医疗责任保险是保护患者利益的需要


第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复杂以及部分医院财力有限,患者的利益常常不能得到有效及时全面的保护。而保险人作为第三方直接介入纠纷处理和赔偿,会按照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的约定进行赔付,患者能比较及时地获得赔偿。第二,医生为了保护自己必然会做出“防卫性医疗行为”,往往选择对医方最安全的保守治疗方案或需要借助大量仪器检查、实验室检查求得科学的数据支撑,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所以医疗责任保险能使医疗机构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医疗技术的研究和发展以及让医生能轻松的全心全意的为病人服务,最终使患者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3.创建和谐医疗环境的需要


大量的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严重的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许多经济补偿要求的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满足也使整个社会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评价降低,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4.发展医疗责任保险是保险业扩展业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责任险的开发是保险业的明智的选择,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将成为现代医疗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保险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医疗责任险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已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的地方参保率维持了较高的水平,且总体上在继续增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保险机构以及政府各方对医疗责任保险的认可度得到提高。尽管各地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制度推行过程中仍存在较大困难,主要有如下几方面问题:


1.强制性不足,难以避免投保的随意性


我国目前的医疗责任保险基本上实行自愿保险,使得医疗责任险能否全面普及存在不确定性。尽管一些地方政府有意通过行政命令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但因缺乏法律依据而不能名正言顺地公开进行,这种保险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制保险。


2.医疗责任保险服务尚不完善


首先,医疗责任险适用范围狭窄,多数地方仅在城市、大型医疗机构推广;多承保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很少承保实践中高发的医疗差错致害赔偿。其次,保险产品不切实际,且费率厘定不够科学。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以及医疗损害发生情况缺乏了解,险种开发不能准确反映医疗机构的实际风险情况。保险费率的厘定主要参照经验费率,导致医疗机构支付的保险费可能会高于医疗机构应赔付额,从而挫伤了医院投保的积极性。再次,保险期限过短、保险责任单纯基于请求基础而不考虑事故发生基础,使得医疗责任保险不能全面满足医疗机构转移责任风险的需要。最后,附加服务价值低,仅负责赔偿不负责风险预防,其保险产品难以对医疗机构产生吸引力。


3.法律条件不完善,投保和承保风险较大


目前我国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处理实行“双轨制”,即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与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两种相互替代的规范性文件和程序处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医疗损害鉴定也有医学会鉴定和司法鉴定两种,法律依据和处理程序均具有不确定性,这导致降低了法律责任的可预见性,医疗机构不敢贸然投保,保险公司也不愿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此外,我国卫生法律体系远未健全,医疗服务基本法缺失,从而难以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执业过失进行法律评价,这也导致法律责任的不确定性。


4.一些医疗机构风险防范意识不高,对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对医疗责任保险也缺乏了解


一些大型醫疗机构有较强的经济能力自行赔偿,多认为没有必要买保险。还有一些医疗机构对医疗责任保险的要求过高,希望在转嫁经济赔偿责任的同时,将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事务工作也转移出去。


总所周知,医疗行业产生风险的几率非常的高,随着人们对于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以及对医疗效果期待度的提高,使得医患之前的关系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紧张。医疗责任险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这种紧张的关系,是值得大力推行的一项制度。




相关内容:

·一般医院病历保存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
    一般医院病历保存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 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复印既往住院病历,申请人携带规定的身...


·申请进行医疗鉴定多久出结果
    进行医疗鉴定多久出结果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要是现在申请鉴定,那么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 1.合理引导参保患者的就医行为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守门人”作用。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建设,将普通门诊服务下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承担。如遇到病情严重、不能治疗的病例再及时转向二、三级医院,而在疾病康复阶段则再次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 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从实践经验来看,报销比例的高低直接关乎参保患者的经...


·医疗死亡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医疗死亡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医疗死亡赔偿标准并无统一的规定,相应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


·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是什么?
    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是什么 一、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民事纠纷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特殊体现,是有关当事人对医疗服务的某一特定事项发生意见分歧或矛盾的情况。为便于探讨和研究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我们为医疗纠纷作如下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


·打架经法医鉴定达不到轻微伤可以治安拘留吗
    打架经法医鉴定达不到轻微伤可以治安拘留吗?打架经法医鉴定达不到轻微伤也可以治安拘留,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二者同属于技术鉴定,归纳起来,二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 1、鉴定的性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司法鉴定。 2、鉴定的目的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医疗过错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我国人口众多,发生生病和受伤的情况就多了,去医院治疗发生医疗事故的现象也是非常多的,而医院就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承担赔偿责任,就是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对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医学会应当在接到双方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


·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哪些
    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哪些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5.鉴定结...


·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一、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


·现如今单位员工人人都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现如今单位员工人人都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不过不同的地区具体缴纳的基数和比例也是略有不同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柳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相关内容,供您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柳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342.3元/月≤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倍≤11711.5元/月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领取的依据有哪些?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领取的依据有哪些?今天的我们就为您带来了关于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领取的法律依据,其中明确的说明了劳动者主张医疗补助费的具体的法律一句,供您参考翻阅。 一、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主张医疗补助费有理有据 1、若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限法定顺延至医疗期满。医疗期内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 2、劳动者因患病或因工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