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人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人条件是什么 被有一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
·举报法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 当前,随着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增多。进年以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还是泛滥猖獗。法官作为法律的代表者具有神圣的使命和职权,成为法律的代言人。那么,举报法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呢?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
·经过司法鉴定轻伤判刑是多少? 在我国,为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刑法》规定了各种类型的犯罪及其刑罚。犯罪情节越为严重的,量刑越重。然而,有一些轻微的犯罪行为,在定罪量刑上有些困难。譬如,犯罪者将人打成轻伤(这里指的轻伤应当是经过司法鉴定的轻伤)。那么,经过司法鉴定轻伤判刑是多少?我们为您解答。 一、怎么样算轻伤?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
·判处有期徒刑15年之后如何执行 关于有期徒刑的刑期,在对单罪进行处罚的时候15年就是最高的了,而一般对于那种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罪犯,才会作出有期徒刑15年的处罚。那此时对罪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之后要如何来执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判处有期徒刑15年之后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有期徒刑的期限。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形除外:一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
·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一、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1、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社会; 3、累犯不适用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实践中对安全生产危害严重,社会反响强烈,应当特别强调予以从严惩处的若干情形,规定具有以下14种情形的原则上不得适用缓刑,其中...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严重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严重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严重吗? 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的性质是比较严重的,因为立案就代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
·重伤一级量刑标准有哪些 一、重伤一级量刑标准有哪些(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
·偷东西是否一定构成盗窃罪 生活工作中,其实也是经常看到小偷小摸的行为,类似于这样偷东西的行为,有的人认为就一定会构成盗窃罪。其实不然,偷东西的行为只有达到了一定标准或程度,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偷东西是否一定构成盗窃罪”这个问题吧。 一、偷东西是否一定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偷东西不一定会构成盗窃罪。对某些具有小偷小...
·职务犯罪侦查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判缓刑 一、职务犯罪侦查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判缓刑? 职务犯罪侦查退休人员也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另外,是否判处缓刑跟犯罪嫌疑人是不是退休人员也没有任何的关系,关键要看当前的职务犯罪是否符合缓刑的判决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南京市的鼓楼区公安局管辖,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就会被羁押在鼓楼区的看守所,以后该犯罪嫌疑人也就由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鼓楼区人...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
·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被骗后如何报案? 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被骗后如何报案?因为网络的发展,近年来通过网络进行诈骗的行为越来越常见,许多对诈骗防范意识不强的人很容易落入网络诈骗人员设下的陷阱,导致财产的损失。网络诈骗花样众多,一般都会由团伙实施。那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当事人被诈骗后应怎么报案?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解答。 一、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 网络团伙诈骗的量刑是根据诈骗数额决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