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什么是破产和解?咱们一说到破产,很大部分人都会先想到一个企业赔本破产,其实并不全是如此,破产和解其实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会议协商达到双方表达意思一致,和解的自由度很大,但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可以通过。接下来我们给你介绍分析。
一、破产和解的概念
破产和解是指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在法院许可后,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终止破产程序,从而预防企业破产的法律制度。破产和解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进入破产程序之前的和解和进入破产程序之后的和解。
二、破产和解的特征
1、破产和解要以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2、破产和解的终止以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为基础;3、和解协议应当经过法院认可方能生效;4、和解程序优先于破产程序;5、和解程序的优先效力具有相对性。
三、破产和解内容、必备条件及其生效要件
1、破产企业在提出破产和解时,必须提出债务的清偿方法等破产和解条件。关于和解条件的内容,要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平等,这是因为,破产和解既然是由法院进行的破产处理之一,那么,债权人平等的理念当然要起支配作用。能成为该平等适用对象的人只限于一般的破产债权人。2、破产和解的提供人或第三人没有遵守破产和解条件而向特定的破产债权人提供特别的利益时,将被视为无效。3、破产和解方案提出后,法院应对该方案是否由有资格的人提供或是否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等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判断是否存在法定驳回事由。4、对于通过了法院审查的破产和解计划,还需交付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日期由法院作出决定并公告,该召开日期必须在一般的债权申报之后。不过,在有特别申请时,法院可以合并会议召开日期和债权申报日期。在会议上有表决权的仅限于一般的破产债权人。破产和解提供人应在破产和解的召开日期到场提供破产和解方案。这种提供的含义,应是向债权人提供破产和解契约。所以,在会议上由法定多数债权人表决认可破产和解条件的话,可以理解为这是债权人方面对破产和解契约的承诺。认可破产和解的要件是,持有表决权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而且其债权额必须得到持有总债权额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债权人的同意。5、若债权人会议否决了破产和解方案,即意味着要继续进行破产程序;对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方案,还需要移送到法院进行确认。之所以在债权人会议上通过的还要得到法院认可,是因为破产和解的效力对少数反对破产和解的债权人也具有强制力的缘故,因此,这种要求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破产和解的合法性。综上所述,通过破产和解不仅仅可以使债务人继续经营偿还债务,同时也保障债权人的债务清偿,也可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同时法律也禁止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超过和解以外的约定,以此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这样可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关于什么是破产和解
相关内容: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 破产管理人为了尽可能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通过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来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 1、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在租赁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并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将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对于上述概念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即租赁物在租赁期...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怎么办?
    债务关系中可能会关系到多个债务人而形成一种连带债务关系,处于这种关系中的债务人需要一起偿还共同的债务,但是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债务人都有能力去履行自己的债务,更有可能债务人在未履行之前就已经破产了,那么,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怎么办?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怎么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


·私营企业申请破产后可以不还债务吗?
    私营企业申请破产后可以不还债务吗?私营企业申请破产后不可以不还债务,按实际情况,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清算后,公司就依法注销,不需要再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


·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的?
    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的?一、破产清算由谁提出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而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 债务人不能清偿...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是谁?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是谁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


·民法总则清算义务人的相关规则
    民法总则清算义务人的相关规则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清算义务人的相关规则1、《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


·地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地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地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地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地产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地产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地产公司破产,地产公司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地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


·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
    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 一、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 第一步,先申请解散公司。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


·破产资产清算比例与顺序
    破产资产清算比例与顺序 一、破产资产清偿比例与顺序 (一)请求权的顺序。 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


·破产清算是否可以强裁?
    破产清算是否可以强裁?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大大小小的公司有很多,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每天都有许多的公司因为诸多的原因面临着破产,国家对于公司破产有相关的规定,一般公司破产都有进行破产清算,那么公司破产清算是否可以强裁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破产清算 (一)定义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


·破产企业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破产企业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一些小企业由于抗风险能力弱,会陷入破产境地。对于职工而言,遇到企业破产意味着失去工作,他们会拿到一笔补偿金。并且,企业的破产财产要优先支付职工的补偿。那么破产企业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吧。一、破产企业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股东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股东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股东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债务清算协议 签订时间:20××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 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 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乙方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