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方信用卡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一方信用卡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一、一方信用卡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一方信用卡欠款在某些情况下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使用信用卡负担是家庭债务(如信用卡用于家庭日常开支),那么家庭要承担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仅需个人承担。如果因此部分欠款被起诉或者产生法律纠纷,也按照这个情况进行划分,来归属此部分的情况并按照相应情况处理。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几个方面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民法典处理。

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知,如果欠款用做双方使用,那么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情况和相应的法律纠纷按照此种情况处理;如果是单方的欠款或者由单方使用,那么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与对方无关,并且对方也不需要负任何的法律和共同赔偿责任。





相关内容:

·离婚前一方恶意举债如何办理
    离婚前一方恶意举债如何办理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时怎么处理一方对外举债1、离婚双方均认可债务的处理问题离婚双方共...


·借贷纠纷案件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不管什么类型的纠纷案件,在诉
    借贷纠纷案件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不管什么类型的纠纷案件,在诉讼解决纠纷时,当事人都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借贷纠纷案件亦是如此。具体来说,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呢?证据的提供决定一个诉讼案件的成败,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借贷案件需提供哪些证据资料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借贷纠纷案件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1、债权人承担何种举证责任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


·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一、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夫妻双方婚前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若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婚前个人所欠债务,其行为已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除双方约定外,夫妻另一方可向对方追偿。因此如果一旦离婚,债务人的配偶有权要求债务人给付已清偿个人债务数额的一半作为补偿。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


·租赁合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租赁合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共债共签”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用意。风险是防范了,但交易成本却提高了。合同当事人,在签合同之前,首先就要了解对方的婚姻状况,如果已婚的,最好还得带配偶来签合同。最高法明确夫妻“共债共签”的大原则,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被负债”的个案,但是也会提升交易成本,比如今后要带着结婚证和配合去签合同。...


·股东贷款协议怎么写
    股东贷款协议怎么写 股东贷款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设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_____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金筹措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


·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
    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一、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本应被平等地对待;都有义务对主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这个规定的后果是,其中一个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责任之后,必须先向主债务人追索,而不能直接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索,使较有清偿能力的其他连带共同...


·夫妻双方债权债务协议书怎样写有效?
    夫妻双方债权债务协议书怎样写有效?有效的条件:1、先写明夫妻双方各自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2、在协议主中对于债权的承担以及债务的分摊等进行明确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约定的内容必须是双方达成的真适合意。3、协议书的最后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以及写明协议的订立日期,还有就是如果有见证人的,见证人也应当签字。二、夫妻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债权,为夫妻...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债务人部分还款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


·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一、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


·怎样写高利贷欠条才有效?
     我们都知道,法律是禁止发放高利贷的。但是,在实务中,因为银行贷款的条件和资格较为严格,企业急需融资或者个人因意外或创业等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较大数额的借款却无法筹得,被迫需要借高利贷。所谓高利贷就是远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借款给他人。那么作为放高利贷者,怎样写高利贷欠条才有效? 对于高利贷合法的部分,债权人拿着欠条可以去法院起诉欠债人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


·挪用公款多少钱才会被认定为犯罪
    在2017年的时候两高就贪污贿赂犯罪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其中主要是对这类犯罪的数额、情节进行了调整,更加适应当代的经济发展情况。那在该司法解释中规定现在挪用公款多少钱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呢?针对这个问题,本站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关于处理拖欠货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关于处理拖欠货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关于处理拖欠货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 被告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但未提供证据以予反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案被告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被告虽有异议,但未提供证据以予反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